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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辦理情緒障礙學生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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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開學一個月多月,阿明(化名)幾乎沒有到學校上課,每次晚上告訴他隔天要到學校上課,他就在家裡發脾氣大哭大鬧;阿華(化名)上課時無法安靜的坐在位置上,經常發出怪聲或突然在教室裡跑來跑去,下課時在校園裡狂奔停不下來;小玲(化名)總是覺得其他學生在笑她,在學校裡總認為有人在偷看她、跟蹤她。在校園裡有一部分的學生和阿明、阿華及小玲有著同樣或類似的情緒困擾或異常的行為反應,已經嚴重影響她們生活適應和課業學習,桃園縣為了協助這些學生,自94學年度起開始定期辦理情緒障礙學生鑑定,96學年度情緒障礙學生鑑定工作於96年10月15及16日,在本縣鑑輔會受理各校鑑定申請。

桃園教育局指出:情緒障礙的定義,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並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稱之。情緒障礙的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

桃園縣連續第3年辦理情緒障礙學生鑑定,這些通過鑑定的學生,教育局將列冊輔導,並協助學生就讀的學校相關支援服務,如協助邀請專家學者、醫療專業人員等人員到學校招開學生個案討論會、輔導會議,或結合社會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給予該學生和他的家庭支持服務等,透過專業團隊的服務模式提供學生跨專業的整合服務;而通過鑑定的學生本身在升學方面是比照身心障礙學生享有加分、書籍費補助等相關福利。

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桃園縣已經連續第3年辦理情緒障礙學生鑑定,是全國少數幾個辦理情緒障礙學生鑑定的縣市之一,前不久還在教育部相關會議上分享相關辦理經驗。」

特幼課長林光偉補充:「校園內有一些需要協助的學生,我們不但把這些情緒障礙學生鑑定出來,我們還會持續追蹤學生情況,協助學校積極輔導學生,希望透過嚴謹的教育鑑定評估,確定孩子的特殊教育服務需求,使這群孩子可以獲得適切的學習輔導及教育服務措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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