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金融五法修正草案 可強化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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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三十一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聽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金融市場競爭力具體措施」,並通過金融五法修正草案。金管會晚間表示,這包括完備禁止內線交易、提升銀行體質健全、開放融資公司等而修訂證券交易、銀行及所得稅等五大法,希望與國際接軌、並促成台商回流,才能保有競爭優勢。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由金管會及財政部提出「強化金融市場競爭力具體措施」建議,認為在股東權益議題愈來愈重要、強化金融機構體質,並確保大眾權益及信心、籌資管道必須多元化等前提下,金融市場結構及金融機構體質應持續改善。

金管會說明,目前重點是加速修正與鬆綁各種不合時宜的法規與制度,且在除弊的同時,不可以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具體措施首先是修訂證券交易法,明確定義內線交易行為構成要件,重大消息沈澱時間由12小時延長為18個小時,並將公司債納入內線交易行為客體。

其次是修訂銀行法,資本適足率或淨值占資產比率低於2%,且未於限期內改善者須退出市場,並鬆綁股東持股比率限制,適度公開銀行客戶大額呆帳資料。

第三是修訂金融控股公司法,放寬非金融業轉投資管理,刪除銀行子公司不得轉投資規定、對非金融產業轉投資限額改以限額計算,兼顧金融與其他產業分離政策並有效分散風險,另加強對有控制權股東適格性管理。

第四是推動融資公司法立法,建構多元化資金融通管道,開放設立融資公司、經營融資性租賃、分期付款買賣、應收帳款收買或金錢債權收買等機構得申請變更為融資公司。

第五是修訂所得稅法,因應產業營業初期需投入鉅額資本或研發費用,放寬虧損扣除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個人投資短期票券、證券商品所獲配利息及有價證券從事附條件交易所取得利息,均按10%扣繳。

金管會強調,資金是企業血脈、金融市場競爭力關係到國家經濟競爭力,未來將尊重市場機制、以公開透明程序,整頓問題金融機構,健全金融機構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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