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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輪胎特定區 內政部拍板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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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申請多時的南港輪胎特定專用區案,昨日終於在內政部第670次都市計畫委員會中正式拍板通過,也等於正式宣告南港地區的民間自辦都市更新案正式啟動,未來將投入100億元金額,開發包含商場、國際級旅館、辦公大樓、住宅等的住商複合區。

特定專用區申請變更範圍包括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四小段449地號等11筆土地,其中包含國有地、南港輪胎及其股東所有地與其他私人用地,全區計畫面積為4.46公頃。

專用區基地主要為南港輪胎工廠的範圍,位置坐落於南港路二段以南;縱貫鐵路以北;西至電信局西側計畫道路;東至南港輪胎工廠東側道路用地。

專用區緊鄰南港車站的西側,將可延續車站的發展,創造出空間軸帶相連的功能,改善基地北側、南港路一帶的居住品質,並提供南港經貿園區就業人口對於商務、購物及休閒等的需求;未來行人將可從捷運內湖線經貿南站,步行至板南線昆陽站之間,享受沿途的公園綠地。

在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後,專用區的基準容積率為235%,最高容積率為390%,其中包括開發時程、都市更新、停車獎勵與容積移轉等所有容積獎勵部分。

根據計畫內容,專用區將以發展供給商業及支援性服務業為主體,作為住宅的部份不得超過總樓地板面積的30%;商業部分使用的總樓板面積必須超過50%,使用項目包括批發、零售、服務業與一般事務所等;其餘部分依第三種商業區的允許使用項目,像是餐飲、娛樂服務、健身服務及旅館等使用。

專用區捐贈的土地比例為總面積的40.5%,其中10.5%以代金買回,30%為無償贈予台北市作為公共設施使用,未來園區內將提供1,598個停車位、2,000平方公尺作為公眾使用的藝文空間、至少7,320平方公尺開放空間廣場及人行空間。

開發時程上,南港輪胎的遷廠作業,必須於本案主要計畫發布實施起一年內完成;專用區內的建設與工程,應於建照核定後的五年內進度達50%、七年內達75%,並於九年內全部完成;若南港輪胎在本案發布實施後未依照開發時程實施,台北市政府必須要在超過開發時程後一年內,將土地回復為原工業用地使用,且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的公共設施用地,將不予發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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