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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轮胎特定区 内政部拍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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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毅璋/台北报导)申请多时的南港轮胎特定专用区案,昨日终于在内政部第670次都市计划委员会中正式拍板通过,也等于正式宣告南港地区的民间自办都市更新案正式启动,未来将投入100亿元金额,开发包含商场、国际级旅馆、办公大楼、住宅等的住商复合区。

特定专用区申请变更范围包括台北市南港区南港段四小段449地号等11笔土地,其中包含国有地、南港轮胎及其股东所有地与其他私人用地,全区计划面积为4.46公顷。

专用区基地主要为南港轮胎工厂的范围,位置坐落于南港路二段以南;纵贯铁路以北;西至电信局西侧计划道路;东至南港轮胎工厂东侧道路用地。

专用区紧邻南港车站的西侧,将可延续车站的发展,创造出空间轴带相连的功能,改善基地北侧、南港路一带的居住品质,并提供南港经贸园区就业人口对于商务、购物及休闲等的需求;未来行人将可从捷运内湖线经贸南站,步行至板南线昆阳站之间,享受沿途的公园绿地。

在变更土地使用分区后,专用区的基准容积率为235%,最高容积率为390%,其中包括开发时程、都市更新、停车奖励与容积移转等所有容积奖励部分。

根据计划内容,专用区将以发展供给商业及支援性服务业为主体,作为住宅的部分不得超过总楼地板面积的30%;商业部分使用的总楼板面积必须超过50%,使用项目包括批发、零售、服务业与一般事务所等;其余部分依第三种商业区的允许使用项目,像是餐饮、娱乐服务、健身服务及旅馆等使用。

专用区捐赠的土地比例为总面积的40.5%,其中10.5%以代金买回,30%为无偿赠予台北市作为公共设施使用,未来园区内将提供1,598个停车位、2,000平方公尺作为公众使用的艺文空间、至少7,320平方公尺开放空间广场及人行空间。

开发时程上,南港轮胎的迁厂作业,必须于本案主要计划发布实施起一年内完成;专用区内的建设与工程,应于建照核定后的五年内进度达50%、七年内达75%,并于九年内全部完成;若南港轮胎在本案发布实施后未依照开发时程实施,台北市政府必须要在超过开发时程后一年内,将土地回复为原工业用地使用,且已完成所有权移转的公共设施用地,将不予发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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