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上海十九日电)上海“青年报”今天报导,根据中国劳动保障部日前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今后企业的用人简章里应标明劳动薪酬和福利待遇。
报导表示,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在各类招聘广告中常见的“月薪面议”等类似字眼,将可能退出历史舞台。
报导引述劳工专家说,劳动保障部最近新公布的二十八号令规定,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时,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
而简章必须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针对上述报导,上海台商说,在招聘广告上写上“月薪面议”,只是企业的习惯做法,在面试员工时,还是会清楚说明薪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