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 : 大學生應珍惜選舉權利

—參選之十四

孫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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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訊】(共四篇)(此件製成系列面板之一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展出於山大新校學生食堂門前)

正在進行的歷城區人大代表直接選舉,是很多大學生第一次參加的選舉活動,也是大陸中國人五年一遇的機會,是中國人實現民主權利的大好時機,時不我待,大學生要珍惜自己的權利。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行使權利,維護權利,絕不放棄權利,這是我的競選口號之一,見《孫文廣選區人大代表請支持》。

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很多大學生都可以參加區人大代表的競選活動,有的人還真的選上了人大代表,比如北大的胡平就競選成功,當上了人大代表。1980年,張祖樺在大學學習期間,曾以獨立競選人身份參加過人大代表競選活動,並且經過預選取得正式候選人資格,最終在全校多數選民的支持下勝選,當過一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提案審查委員。當年全國多數大專院校都發生過人大代表競選活動,產生了轟動一時的社會效應,給社會政治生活帶來了一股清新的空氣,同時也對反對政治民主化的保守勢力造成了很大衝擊。張祖樺後來還當上了共青團中央常委、中央國家機關團委書記。

為什麼八十年代初可行的事,現在不行了?

為什麼八十年代初大學生可以參加競選,而現在很難?

我是73歲的管院退休教授,我正在競選人大代表,我希望大學生能超過我。我希望大學生能珍惜自己的選舉權利和被選舉權利。

山大候選人提名

中的不公平現象

山大歷城區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一榜167人名單已公佈,但是提名過程有很多不公平現象,如:

1) 對大學生很不公平。

大學生是山大選區中最大的選民群體,但是據瞭解,很多大學生沒被通知參加選民小組會,沒有對候選人提名,投票,這實際剝奪了他們的選舉提名權,這對大學生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區人大代表直選,是目前中國唯一的直接民主形式,五年一次,十分難得,校領導應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讓大學生行使公民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也是一次難得的實踐。要鼓勵學生參與這次有生以來的第一次人大選舉,讓他們參與各個階段的選舉活動,使他們增長知識,增長公民意識、權利意識,應該鼓勵有志向的山大學生參加競選。

現在選民小組的基層單元,教師為系,學生為班,教師的系有的很小只有十幾個人。而學生的班級則有四十到六十人,現在規定每個單元可推出三個候選人,這對學生也不公平。

改進辦法之一是,教師提名以院為單位進行海選,根據人數比例提出前幾名,學生的年級為單位海選。

2)對民主黨派不公。

選舉法規定「各政黨……可以聯名或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校領導制定的「選舉工作日程」中有「10月22日下午3:00」,「東校區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第二次會議,佈置提名代表候選人工作(邀請各民主黨派、工會、團委、婦委會負責人參加)」。結果民主黨派、工會等也沒有被邀請參加會議;最後全校民主黨派沒有一個提出候選人,這對他們很不公平。

3)對退離休教工不公平。

全校退離休教工中的多數沒有接到參加提名會議的通知,沒有參加提名過程,這對他們很不公平,在選舉權上退休和在職是一樣的。

4)選舉中男性遭到不公平對待。

不少單位選舉工作人員向選民提出要推選「二女一男」做為參選人,對一個男性占主體的山大來說,做為男人我感到不公平,有歧視男性的現象。

5)對非黨員的不公平。

有的選舉領導者向選民建議,在推薦候選人時要選一個或二個中共黨員的建議,是對非黨員的不公平。

6)收受信息不公平。

很多人直到10月中旬還不知道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這回事,更不用說「選舉日程」。山大領導能夠看到的文件,一般教工、學生看不到。直到今天在山東大學東區我還看不到一處有關的張貼物和宣傳橫幅。

7)對無職權者不公。

有不少院系利用電話向教工徵求候選人提名,並且在電話中傳達上級的有偏好的精神,在電話中提出一位校領導的名字,允許這種推薦方式,是對無職無權者的不公平。而且電話徵詢也使得選民失去了聽取文件傳達的機會。

山大管理學院孫文廣2007年10月30日

質疑四候選人的產生

校方在10月31日(星期三)提出了四個人大代表的候選人名單,正在徵求意見,特提出質疑:

1)大學生是山大選區中最多的選民,為什麼四個候選人中沒有一個大學生?

大學生也有被選舉權,應該受到保護,有人說,大學生工作後可能離開濟南,但是否有人會留濟南呢?教師就不會離開濟南了嗎?讓大學生展示一下才能,讓他們多參與有生以來第一次選舉,對他們的成長是一件十分難得的好事。

2)候選人為什麼是四個不是六個?

按選舉法第三十條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於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也就是說最多可以有六個候選人。山大5年前提出的差額人數是應選人數的50﹪,這次怎麼降到33﹪?不進反退,不符合「十七大」精神。候選人差額定的如此之低,是否因有的領導人怕差額大了,分散票值,使自己的「意中人」票不夠,被「差」下來?

3)這個四人名單是怎樣產生的?這個名單是怎樣的會議上產生的?是票選產生還是所謂的「協商」產生?參加這個會議的都是哪些人?他們的代表性如何?4如果是票選產生,這四個人都得了多少票?誰主持了這次會議,都講了什麼?

我早就建議,選舉工作應該公開、公正、透明,希望提名候選人不要黑箱作業。

山大管院退休教授孫文廣

2007年11月1日

建議重新推舉人代候選人

10月26日學校公佈了一榜167名區人大代表候選人,其推舉過程違背選舉法規定。

按選舉法規定,推舉候選人可由「黨派」「人民團體」和「十人以上聯名」三種形式推薦,而現在山大的167人提舉沒有一位是以這三種形式中的一種選上的。

現在山大的推薦方式,全部是以「選民小組」形式推舉,而「選民小組推舉」在選舉法中並沒有被認可。因此我建議學校領導,宣佈這次167人的一榜的推舉結果無效,重新按選舉法的規定進行。

我在10月18日曾寫了一份「就人大代表選舉給校領導提建議」,當天上交管理學院黨委書記轉上,下午我張貼於山大南院宿舍佈告佈告欄上,附上。

山大管理學院孫文廣

2007年10月31日

差額不該倒退為33﹪

孫文廣

山大即將公佈區人大候選人名單,據說今年山大選三個代表有四個候選人,差額一名,占33﹪,選舉法規定,縣、區直選,候選人應比當選人多1/3到1倍,現在的領導人定的差額比例是法定的最低數量,這當然可以保證所提候選人能高票當選,但是卻減少了選民的選擇機會。

現在的33﹪,上次即2002年區人大直選的差額比例是50﹪,比五年前低了約17個百分點,這種倒退的舉措,不符與時俱進的精神。

建議山大校領導好好學習十七大文件,看看這次中央委員的選舉,5年前差額是5﹪,現在提高到8﹪以上,是逐屆提高的潮流。山大校領導怎麼弄出一個從50﹪ 降到33﹪呢?實在不該。我勸校領導認真學習十七大文件,並希望領導全校包括民主黨派認真學習討論。

我建議把山大的候選人擴大為6人,由五年前的50﹪提高一倍,而不是由50﹪降為33﹪。

應該與時俱進,而不是逆潮流而退。

應該向胡溫學習,擴大差額比例,讓民眾有更多的選擇餘地,而不是減少差額比例,縮小民眾的選擇空間。

我不知道山大差額比例,從五年前的50﹪降低到33﹪是山大定出來的,還是有關上級定出來的,如果是山大定出來的,那是很不應該的,說明山大黨委思想還不夠解放。

如果是上級黨委定出來的,應和他們據理力爭,勸他們解放思想。@

2007年10月30日於山東大學

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整理髮稿於山東大學(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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