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 回顧著名人權鬥士(上)

人氣 1267

【大紀元12月9日訊】人權是「人因其為人而享有的權利」,在現今的社會,維護和保障人權是一項公認的最基本道義原則。因此聯合國於在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主要目地,就是為了保障各會員國人民的基本人權。

而這『人權』,可分為五方面:身體、道德、經濟、知識、政治。更具體一點的來說,這五方面的人權,所涵蓋的內容就是:

一、廢除奴隸制度,二、遷移的自由,三、廢除非人的待遇,四、不得任意逮捕任何人,五、勞動神聖與社會安全的保證,六、生活水準與生活補助,七、家庭生活與財產的保障,八、婦女地位,九、宗教信仰的自由,十、思想與意見的自由,十一、受教育的權利,十二、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十三、創造的自由,十四、參與公職的權利。

對生活在享有人權的國家、社會的人來說,這十四點也許來的太自然,而沒感覺有甚麼特別的意義;事實上,為了爭取這些基本人權,許多人或流血、或入牢獄、或被打壓、付出無數無數的犧牲才換來的結果。

聖雄甘地

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是20世紀初期最重要的人權鬥士,他爭取的是什麼呢?是讓印度人民擺脫殖民地的不平等待遇。

甘地一生堅持非暴力抵抗,通過「非暴力」的公民不合作,甘地最終使印度脫離了英國的統治。他因此而成為印度的國父,是印度人心目中最偉大的政治領袖,人們尊稱他為「聖雄甘地」。

非暴力運動

甘地的第一次非暴力抵抗運動發生在1919年,他帶領群眾抵制英國殖民政府的立法機構、法院、學校、封號與洋貨。

1930年,為了抗議殖民政府的食鹽公賣制,他率領78位志願隊員開始所謂的「食鹽長征」。甘地的遊行抗議達400公里,遊行當中引來數千人支持,給英殖民主義者巨大的打擊。

1942年,甘地提出要英國「退出印度」的口號,期間的幾次活動都被英國鎮壓下去,甘地也因而被補入獄,被關押到1944年5月。然而,二次大戰結束後,英國政府在國力虛弱的情況下,懾於印度民族反抗運動再起的壓力,終於答應印度獨立的要求。

獨立後印度雖然免於英國殖民,卻因宗教因素使得印度半島成為印、巴分治,幾十年來紛爭、動亂、武力攻擊不斷。印度子民雖然奉稱甘地為聖雄,然甘地終身為之奮鬥的非暴力理想卻被完全拋棄,實是諷刺之至。

甘地的絕食

甘地一生中多次絕食,他還將絕食與「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緊密聯繫在一起。他的絕食運動,總能喚醒印度人民的民族熱情與反抗壓迫的鬥志,或許是冥冥之中自有幫助,一向體弱多病的甘地,每次都能艱難度過長時間的絕食,即使已經走到了死亡的邊緣,他也都能逢凶化吉。

甘地的主要信念是「satyagraha」,意思是「精神的力量」、「真理之路」、「追求真理」等。甘地這種「追求真理」的信念以及「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抗爭方式,影響了後來許多的人權運動人士,如馬丁.路德.金恩、曼德拉等人。


1968年,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時遭到刺殺。當時不論白人、黑人都對這金恩的逝去感到震驚、憤怒與哀悼。可以說,金恩的和平運動不只贏得黑人的讚賞,也贏得白人的敬佩。

馬丁.路德.金恩

1863年美國最後一批黑奴獲釋,但是非裔美籍人在南方仍遭受到種族隔離的不公平待遇,在許多州裡,黑人不能進入白人的學校教堂商店,住屋、旅館住宿、及去餐廳用餐時亦經常遭拒,在電影院劇院裏他們必須分坐一邊。當時有許多非裔美籍人士想用武力取得平等權力,但是一位黑人領袖主張非暴力的方式來爭取。

這個人是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1929—1968)。

金恩於1929年1月15日出生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1951年他獲得柯羅澤神學院學士學位,1955年他從波士頓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所以人們也稱他為金恩博士。而他獲得博士這一年,也是他反抗運動的開始。

「黑色抗議」

1955年12月1日,一位蒙哥馬利市黑人婦女在公共汽車上拒絕給白人讓座位,她因而被當地警員逮捕。金恩得知這件事情後,認為這是非常明顯的種族歧視,他在蒙哥馬利市組織了5萬多名黑人,呼籲罷乘運動,不再搭乘汽車,不給予其經濟上的支持。

事後金恩的房子被炸,蒙哥馬利的白人開始攻擊黑人,但一年後,聯邦地區法庭最終裁定,阿拉巴馬州(Alabama)和蒙哥馬利關於在市立公共車上實行種族隔離的法律是違憲。金恩的不合作運動達成圓滿的結果。此次「黑色抗議」活動後,金恩成為民權運動的領袖人物。


1963年,金恩為了爭取黑人工作機會和自由權,在華盛頓發起大遊行,當時金恩就在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上,發表了後來被名為「我有一個夢」的著名演說。

「我有一個夢想」

1963年,金恩為了爭取黑人工作機會和自由權,在華盛頓發起大遊行,超過25萬人聚集在華盛頓特區,爭取立法通過所有人民均享有平等權。

那場遊行是美國首府有史以來齊聚黑、白兩個族族最盛大的遊行之一,最可貴的是完全不涉及暴力。

此次遊行,促使美國黑人的權利向前邁進一大步。1964年美國通過民權法案,這條法案保證了人民在居住、大眾設施、投票、及公立學校上的平等權,而且每個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審訊及陪審團審判。

由於成功地率領非暴力示威運動,金恩博士在同一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桂冠。

1968年,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時遭到刺殺。當時不論白人、黑人都對這金恩的逝去感到震驚、憤怒與哀悼。可以說,金恩的和平運動不只贏得黑人的讚賞,也贏得白人的敬佩。

1986年,當時總統雷根簽署法令,規定每年一月的第三個星期一為美國的馬丁.路德.金恩紀念,並且訂為法定假日。目前為止美國只有三個以個人紀念日為法定假日的例子,分別為林肯紀念日、華盛頓紀念日與馬丁.路德.金紀念日。其中金恩是唯一非美國總統而又享有此殊榮的人。


1994年南非舉行總統大選,曼德拉獲選成為南非首任總統,戴克拉克任副總統,組成聯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

曼德拉

另一位為黑人爭取權利的的人權鬥士是曼德拉(Nelson Mandela,1918–),近20年的反抗運動加上30年的牢獄生涯,曼德拉最終成功地結束南非種族隔離,並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

曼德拉原是律師,1944年加入非洲民族會議(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開始領導反抗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他同時參與創建國民大會青年聯盟,並於1951年擔任主席。

1961年,曼德拉組織非國大軍事組織「民族之矛」,擔任國民大會軍事總司令,發動連續三天的全國大罷工,轉入地下從事武裝鬥爭。1964年被判終身監禁,關押在大西洋的羅本島。但即使身繫囹圄,他依然不放為黑人爭取平等地位,成為黑人反抗運動的象徵。

進入1980年代,在民主浪潮的輿論聲中,國際社會一致要求當時的克拉克政府釋放曼德拉。這些要求在1990年獲得南非總統戴克拉克正面回應。當年2月,南非政府下令撤銷對於政治團體的禁令,南非黑人的地位終於得到保障。克拉克此舉使他和曼德拉在1993年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1999年,曼德拉結束5年總統任期。卸任後的曼德拉轉移關注焦點,積極參加呼籲愛滋病防治活動。(待續)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俄大提琴家羅斯楚波維奇逝世 各界誌哀推崇
UN人權委員要求緬甸無條件釋放翁山蘇姬
英國衛報:非洲的中國難題
魏京生入日被拒 專家:魏06日本演講戳到中共痛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