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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县府去年共接获 七百多件消费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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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二日电)台中县政府去年共接获七百二十四件消费争议申诉案件,发生争议的消费类别以购屋纠纷最多,多达一百零九件,购车及金融、保险纠纷也不少,各有七十二件,县长黄仲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以确保消费权益。

食衣住行都与消费息息相关,而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抬头,消费争议迭有所闻,县府从去年一月至十二月止,共接获七百二十四件消费争议申诉案件。

消费者申诉消费内容更是五花八门,购买商品发生争议可以向消保官申诉,连坐月子、保育托婴等服务消费发生争议也可以向申诉。

县府分析申诉案件,消费争议前六名分别为购屋纠纷共一百零九件、其他类有七十三件,购车与金融、保险纠纷分占第三名,各有七十二件,第四名则为育乐消费纠纷有六十五件,第五名为家用电器类消费纠纷有六十件,第六名为运输、通信消费纠纷有五十二件。

居冠的购屋纠纷则以品质争议、广告不实引发争议占最多,购车纠纷则以修理费用争议以及中古车争议占最多;现代人爱上网,尤其爱玩线上游戏,相对的线上游戏引发的消费争议也日渐增多,去年线上游戏争议申诉案件共六件,几乎都与账号或宝物被盗有关。

随着产业科技化、市场自由化经济型态改变,商品及各项服务日趋多样及复杂化,举凡食、衣、住、行、育、乐生活中每一件事,均与消费行为有关。

黄仲生认为,最能保护消费者的就是消费者本身,他希望消费者都能正确、理性消费,以保护自己的消费安全,避免吃亏上当,如发生消费争议时,也欢迎向县府消费者保护官申诉或申请调解,建立诚信、和谐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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