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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保险纠纷 台业者提供多项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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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十二日电)据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统计数字,今年上半年保险申诉案件突破100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 200件。寿险业者表示,许多纠纷的发生,往往起因于资讯取得不够完整,或是人为方面的轻忽造成,在投保之后,如果能够注意以下撇步,就可以有效避免权益受损。

首先,细数发生纠纷的最主要原因,很多都是对于书面申请文件没有详细确认的情形下,就轻易委托他人代为签名与全权处理。中国人寿提醒,在填写所有书面申请文件之前,保户务必详细阅读各项申请填写说明或注意事项,在亲自确认内容后才能签名,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在空白的书面申请文件上签名,若申请人未满20岁,另外需要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才生效。

而在缴交保费或偿还保单借款时,最好是使用信用卡或账户扣款的方式,直接以划拨或汇款方式,将金额汇入保险公司账户,尽量避免将款项以现金、支票或是汇款方式,交给第三人代为缴纳,以免日后衍生争端。此外民众在划拨或汇款完成后,最好能够再以电话连络保险公司,确认所缴交的款项已经入账。

此外,依据保单条款规定,要保人住所变更若没有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就会以保险契约记载最后住所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要保人,许多保户往往在通讯地址变更后,忘了通知保险公司,造成无法收到保险公司寄发的缴费通知或逾期未缴的催告通知书,以致未能缴交保费,发生保单停效的争议。

中寿提醒,一旦连络地址或电话有变更时,应通知保险公司,此外,当面临结婚、生子或是离异等不同阶段时,也应根据投保后身份或家庭状况的变动,对保险受益人的栏位加以检视或调整,以便确保这份保险可以真正照顾到想照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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