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質疑特大案 16歲無期少年獲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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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訊】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北京消息:2007年3月21日中午13點10分,遭陷害判處無期徒刑的新疆16歲少年的母親陳芳霞致電六四天網: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到新疆監獄面見了我的兒子,併發出了再審通知書。

電話裡,陳芳霞女士泣不成聲:太感謝了,我不知道說甚麼好……

我們立即追問詳情,陳芳霞女士說:5分鐘前,我的侄外子郭慶虎打電話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到新疆監獄面見了我的兒子,詳細詢問了案件過程,並把再審通知書交給了我的兒子。

與陳芳霞女士同在北京上訪的新疆馮永記女士也哭著說:太感謝了,感謝你們的新聞輿論監督。大哥,我和陳芳霞每天都住在北京永定門的地下通道,一起去要飯,一起去上訪,現在,陳芳霞和她的兒子有救了!

3月初,馮永記女士通過郵件將自己的冤情[見無罪坐牢5年財產無法追回]與郭慶文致1人死亡、4人重傷、32人住院的所謂特大投毒案的資料發到六四天網。經過調查我們發現:16歲少年郭慶文遭到新疆公檢法合謀陷害,被公安背銬、吊起、不給飯吃、不給喝水、不讓睡覺、屎尿全讓拉在褲裡,還讓服刑犯牢頭王嘎伍、祁崇河帶人毒打、哄騙誘供,長達10晝夜,換了3個看守所的事實。並在眾多村民作證郭慶文無作案時間的情況下,引用2位牢頭「聽郭慶文說,是他投的毒。」作為證言,將一位16歲少年定罪無期徒刑。

由於此案系特大投毒案,案情重大,我們多次諮詢了曾經在幫助四川溫江賴富元獲釋[見賴富元出獄警車開道鞭炮齊鳴美酒痛飲]、[6歲女童維權成功]等多起民間維權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六四天網義工律師徐某,她在詳細調閱案件資料後明確告訴我們「該案偵察取證始終迴避毒鼠強來源這一重要判案依據,不採納眾多村民關於郭慶文無作案時間的證詞,忽視此前在當事人遠在蘭州就發生過投毒事件這一重要事實。且取證違法,審判過程違法,證據來源非法,是一個典型的冤假錯案。」

之後,六四天網根據徐律師調查採訪的原始資料為主體,率先作出了[牢頭證言特大投毒案少年獲刑無期]的報導,立即引起各界廣泛關注,多家新聞媒體原文轉發了該報導。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認為:儘管郭慶文特大投毒案尚未塵埃落定,但我們深深地感謝台前幕後、體制內外朋友們付出的努力,感謝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郭慶文案件中所付出的努力,正是你們的默默奉獻,穩步推進了中國人權民主事業的發展。

(來源:六四天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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