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少年網路援交 村里幹事知悉不報 罰錢

兒少性交防制初審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4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為避免網路聊天室成為色情犯罪的天堂,台灣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村里幹事、網際網路服務商、電信系統業者只要「知悉」未滿18歲者從事性交易,就須主動向相關單位通報,否則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持有兒童色情物 罰

另外,條例原僅處罰散佈、販賣兒童及少年色情產品者,但由於兒童色情物品會對受害人造成連續性傷害,委員會也同意針對「持有者」開罰。未來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色情物品者,第一次被查獲,得接受2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金;物件全數沒收。

通報義務者範圍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無異議支持將網路服務供應商、電信系統業者強制納入「通報義務者」,盼藉此有效防堵性侵事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正溫俊瑜會中一度表示,要求電信業者負通報義務的做法,可能涉及侵犯通信秘密,實際上運作有困難。

初審納入村里幹事

但與會立委強力主張,業者「知悉」後通報應無不妥。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要求將村里幹事納入強制通報系統的要求,也經委員會採納。

根據內政部統計,不統計犯罪黑數,每年約有3百名未成年網友因網路交友遭到性侵害,且不少青少年都習慣透過網路媒介進行性交易。

未來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包括網路聊天室、BBS、手機簡訊業者、網路部落格乃至網路電子報等服務供應商等,都須主動通報。也就是說,網路上不可能再出現未成年援交等訊息。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