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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首日上路 北市有人選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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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黃旭磊、劉榮/綜合報導〕要幫小孩報戶口的父母注意了,民法親屬編修正後,小孩到底從父或母姓,須提交父母溝通後的書面約定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從昨天起,小孩子不再限定從父姓,不過第一天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的出生登記案,大都還是從父姓,可能受到宣導不足的影響,並不是所有民眾都知道要備妥約定書。也有一名媽媽指出,她知道子女姓氏已可約定從母姓,但她直覺認為「還是應該從父姓」。

男嬰母親爭取 獲父親同意改姓

台北市的十三個戶政事務所中,昨日僅北投戶政所受理一件父母約定子女姓氏,由從父姓「劉」,改從母姓「鄭」,特別的是,這名改姓的男嬰,是去年6月1日出生的,過幾天就一足歲,並非新生兒。

北投戶政所主任張榮鐘說,該名男嬰即將滿週歲,是母親從任職戶政單位的親友處得知,依新制,小孩的姓氏在新生兒出生登記後,未成年之前,可經父母書面同意而變更,她積極與先生溝通獲同意,昨持約定書為兒子改姓。

而高雄市昨天沒有民眾辦理冠母姓,但有民眾抱怨,新生兒辦理登記還要妻子簽下約定書,太麻煩。

新增討論空間 商量半天徒增困擾

戶政官員表示,昨天有一位爸爸來辦理出生及戶口登記,櫃台要求檢附妻子簽章的約定書,他抱怨:「與老婆商量半天,到底要掛誰的姓,沒結果。」原本直接從父姓,妻子不會抱怨,現在有討論空間,妻子、娘家意見一大堆,徒增困擾。

互不相讓 夫妻吵架 官員:顧慮人權

夫妻會吵架有民眾建議,應該更改法條為,原則從父姓者不需檢附約定書,例外從母姓者,才需要檢附約定書,否則新生兒登記都要找老婆簽名,會讓夫妻吵架。

戶政官員表示,過去很多再嫁的女子,帶著前任老公的小孩改嫁,小孩不能從生父姓,新法改成非婚生子女可以改從生父、生母姓,讓小孩得以認祖歸宗,是顧慮人權的良法。

婦運人士: 立法僅修半套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則指出,嚴格來說,民法賦予子女可以從母姓的立法,其實只修了半套,一旦父母無法取得共識,子女要從母姓,仍有法律上的疑義。

父母無共識 陷僵局

王如玄說,一旦父母無法取得共識,究竟應該交由法官判決或採取抽籤決定,法界目前仍然未有定論。

王如玄希望法務部儘速完成立法,讓從母姓能夠回歸子女的最大利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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