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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基內線交易案 李焜耀等5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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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明基電通公司(BENQ )涉嫌內線交易案,將明基董事長李焜耀、總經理李錫華、財務副總游克用以及前財務長劉維宇、財務經理劉大文等五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原遭收押的游克用,在檢方起訴後,被裁定以一千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並未對明基涉案高層具體求刑,但承辦檢察官表示,明基在這起內線交易案當中,獲利達一億元以上,且為連續犯,刑期得加重二分之一,依證交法規定,一旦被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明基三巨頭將面臨十年六個月以上重刑,且得併科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明基公司每年股東會均決議提撥固定比例盈餘,以發行新股方式做為員工分紅配股,並授權經營階層分配,李焜耀、李錫華、游克用涉嫌將未分配的剩餘股票納為掌控,充當得隨意調度的資產。

九十一年間,游假借成立控股投資公司,指示不知情的員工何傳駿在馬來西亞納閩地區國際境外金融中心設立克萊歐(CERO )紙上公司,並分別在馬國與台灣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授權李焜耀、李錫華、游克用為帳戶動支資金簽章權人,同時也向證交所申請取得外國法人投資國內證券市場資格登記,過程涉嫌偽造文書。

明基高層於九十一至九十四年間執行員工配股,卻將原屬明基資產的分配剩餘股票共三萬四千六百五十張,擅自撥存至童姓、呂姓、黃姓、阮姓等四名員工的人頭帳戶,並自九十一至九十五年間,利用公司股價偏高時,在市場上賣出,所得除了支付稅款與交易費用外,餘均匯往馬國克萊歐公司帳戶隱匿,再由雙李與游共同或簽名動支,匯回台灣並以外資名義買入明基股票,長期操作總計斥資八億三千餘萬元,使得克萊歐公司以外資法人身分成為明基第九大股東。

檢方並特別提出,九十五年初,明基因併購德國西門子手機事業部門失利,出現重大虧損,明基高層為了減少損失並取得資金護盤,在消息未公開前,推由游克用於同年元月廿日至2月廿日止,連續賣出人頭帳戶股票六千七百六十九張,獲得二億三千萬餘元資金,匯往克萊歐公司帳戶後,又轉匯回台,同年3月14日明基公開虧損訊息,兩日後以外資名義大買明基股票護盤,製造明基股票活絡假象,終使明基打開跌停局面。

至於劉維宇、劉大文涉案部分則較單純,二人均是以其職務關係知悉明基出現虧損,在資訊公開前出脫手中持股,各減少損失約二百五十萬元及六十萬元。

明基︰震驚、無從接受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針對桃園地檢署起訴明基電通經營階層,包括董事長李焜耀、總經理李錫華、財務副總游克用涉內線交易、洗錢等罪嫌,明基表示,深感震驚、疑惑與無從接受,但對法院將來的公正審理有高度期待。

明基表示,克萊歐公司(CERO )之成立,目的在於執行海外員工分紅事宜,此為科技界習見之作法,而該公司成立後,亦確實多次執行海外員工之分紅及獎勵措施,事證俱在。明基認為檢方無視該等事證,竟指稱,明基公司經營階層為鞏固本身之經營利益,佯以成立海外員工選擇權專案,獎勵海外員工及吸引人才為名所設立云云,實在令人不解。

明基表示,德國西門子手機事業部門因有鉅額虧損,明基才有購併機會,購併後初期的合併營收當然會虧損,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非未經公開的訊息,明基經營階層更無利用此訊息進行內線交易以獲取利益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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