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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妻悍家暴持刀傷夫 法官判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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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六日電)嫁來台灣的閔姓中國 婦人與先生王姓男子相處不睦,去年八月間倆人因為財 務問題爭吵,閔婦先是動手打人,隨後又持刀劃傷先生 。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審理這起家暴傷害案,判閔婦拘役 五十天,可易科罰金。

依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家住北市大道路的閔姓中國 婦人(四十一歲)與先生平日感情相處不睦,去年八月間十二日晚間倆人又因為財務問題起爭執,閔婦先徒手打人,一時氣憤再衝入廚房持水果刀劃傷先生腹部。

王姓男子前往醫院驗傷,全身包括腹部、頸部有多 處擦傷,提起家暴傷害案告訴。由於閔婦到案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被告並無前科,先生的傷勢並不嚴重,因此 判拘役五十天,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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