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法庭上非法抓人 深圳居民被逼吞金

【大紀元6月6日訊】2005年4月初,深圳居民李東平李偉平兄弟找到本報記者說:「我們被廣東梅州市興寧市檢察院反貪局非法拘禁和逼供!導致李東平被迫吞金自盡,差點送命!」以下是記者採訪到的關於這一事件的始末。

檢察官擅闖法庭,旁聽席上抓走當事人兩弟弟

2004年9月7日,深圳居民李東平一大早就和二哥李偉平開車趕到老家梅州市興寧市。因為他們被控「貪污」的大哥李小平,經過半年的牢獄之災,前不久被法院判決免於刑事處罰,而這一天,是大哥案件的二審開庭日。他們回家就是參加這次決定大哥命運的庭審旁聽。

下午3時,在興寧市人民法院新辦公樓審判庭,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開庭審理李小平案件,庭上威嚴地坐著梅州市中院3名法官。當法庭辯論進行到最激烈的時候,突然衝進10多人(穿便服),他們自稱是興寧市檢察院反貪局的,但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或證明。

這群人一把扭住旁聽席上的李東平,銬上手銬,抓出了法庭。李偉平站起來慾行制止。(問了一句,你們憑什麼抓人?)立即也被這夥人強行從旁聽席上扭走,推上法院門口停放的一輛汽車。

幾分鐘後,李東平兄弟就各自被帶到興寧市檢察院反貪局同一套房間兩個不同的審問室。到了審問室的裡面,立即有人拿出一副手銬將李偉平的雙手銬住,搜查了他的全身。

直到這時,才有人問李偉平叫什麼名字。他隨口說了一個假名字(陳天民),對方對他說:「你是肯定犯了法的,沒犯法的話我們不會對你採取強制措施,將你拘捕到這裡來。」

他們將李偉平銬在鐵籠子裡,要他交待問題。(這時他們才去拿了一張寫著陳天民名字的拘傳證來,要李偉平簽名)。並派了一個人站在旁邊看守著,只准他坐在一張巴掌大的圓木板上,不准合上眼睛,只要一合眼,那人就「啪」地一腳踢過來。隔壁審訊室裡,李東平的遭遇和哥哥李偉平幾乎如出一轍。

莫須有「行賄司法人員」,「不承認也可以判你三、五年」

如果說李東平的身份是興寧市檢察院事先知道的,那麼對李偉平,他們只是推斷他是李小平的親屬,並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直到第二天(9月8日),反貪局的人才知道李偉平不叫「陳天民」。

今年5月1日,36歲卻滿臉單純的李東平這樣向記者描述當時的情景:「他們把我推入審訊室,由李姓檢察官、張姓檢察官、反貪局劉局長.周副局長、法警(警號440517)、檢察院司機(較胖)輪流對我審問。」

在審問過程中,這些人威嚇李東平:「你全家都抓起來了,誰先承認賄賂了司法人員就先放誰!」李東平莫名其妙:「我和我的家人根本沒給任何司法人員送過錢和物啊!你們弄錯了!」

他們就連嚇帶騙地說:「受賄司法人員都已經退贓了,你不承認就罪加一等!判你幾年徒刑!江西省長就是零口供判的!」「還是趕快配合我們反貪局的好!不但對你自己好,對你全家好,更是對你大哥好!他的案子我們檢察院說了算。」

省人大的信轉到了市人大, 市人大又轉到了市檢察院就再沒了下文。

那麼,這些所謂的受賄的司法人員是指誰?李偉平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儘管沒有具體說誰,但審問他的那幾個人多次暗示他:「你想想,比如說,檢察長,法院的院長……」

李偉平告訴記者:「他們的矛頭很明顯地直指梅州市檢察院的檢察長和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院長。他們提得最多的是梅州市檢察院的檢察長。只是,在問話筆錄裡他們對此隻字不提。

「他們說,我拿了幾十萬送到檢察長家裏,還說錢是用報紙包著的,他們連幾號的什麼報紙都查出來了,是受賄的人自已到紀委交待了,退贓了。法院的那個領導也到紀委去交待了,把我行賄的錢交到紀委了。

為了捍衛自己的清白,更為了不誣告那些所謂「受賄」的司法人員,3天2夜的不停逼供審訊中,李東平李偉平兄弟自始至終沒有承認行過賄。

寧願死也決不誣告他人,弟弟不堪其辱吞金自盡

9日凌晨左右,三十幾個鐘頭沒有睡覺李東平,手也被銬得腫脹起來。而審訊他的檢察官還在繼續威嚇他:「不說就判你三、五年,到時候,你的老婆孩子都成了別人的!」李東平承受不了這種屈辱和身心的折磨,他乘上廁所的機會把金戒指吞進肚裡,企圖解脫這種生不如死的折磨。

在李東平的印象中,吞金是會死人的,吐了幾個鍾後,他知道生命快要盡頭了,哀求檢察官讓希望和父親見上最後一面。張姓檢察官說:「你死不了,吞金死不了的,興寧看守所有位吞針的都沒死 ,都可以屙出來,沒事的。」

李東平連續嘔吐了幾個鐘頭,並被五六個檢察官押送到醫院去照X光,儘管吃了藥,但拉了幾次金戒指都沒能拉出來。並加緊對李東平審問,問到9日下午四時左右,李東平疼痛難忍,檢察官們用報紙包住李東平手上的手銬,再次將他送到醫院。

檢察官又把他帶回審訊室繼續審問,並叫我寫。這時,「我五十多個小時沒有睡覺了,已經神志不清,他們說一句我寫一句,到現在我也不知寫的是什麼」。李東平在至今仍不清楚自己在保證書、檢討書上寫過什麼。

9月9日晚21時左右,在興寧市中山東路口李東平被放了下來,手腕被銬得紫黑,留下二個手銬鉻印。

執法者涉嫌數罪並犯 只為保「戰果」讓一宗「貪污案」鐵板釘釘

這一系列事情的發生,其實源於興寧市反貪局「保衛戰果」要讓一宗「貪污案」鐵板釘釘。

在興寧市採訪期間,市政府的一位不願披露姓名的工作人員是這樣告訴記者的:檢察院在辦理李東平、李偉平的哥哥--興寧市原氣象局局長李小平一案期間,在一審法院還未開庭審理之前,就已將其列為檢察院的反腐重大成果四處炫耀,同時還製作成圖片在梅州市作為全市幹部教育和中小學生教育進行巡迴展覽,說李小平涉嫌貪污100多萬,檢察院還向新聞媒體透露了該案的情況,似乎興寧市檢察院已經給李小平定了案。然而,讓興寧市檢察院始料不及的是,法院的一審的判決和他們的意思相佐,判決免於刑事處分。檢察機關行使自己的權利,提起抗訴,他們意識到,如果中級法院下達的終審判決再不利於檢察院,他們的面子過不去,所以就懷疑李家【其中檢察機關在法庭上抓李偉平的時候,連其姓名也不知道,只是後來才搞清楚了他的身份】兄弟一定賄賂司法人員,於是就在法院進行二審案件的過程當中上演了擅闖法庭抓人的一幕。他們希望能讓李小平「貪污案」鐵板釘釘。事實上,一個多月後,二審判決的結果仍然是:梅州市中級法院對被控貪污130多萬元巨款的李小平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其行為多屬拖欠管理費,僅貪污公款5000元,免於刑罰。

2004年4月11日,記者來到興寧市檢察院採訪,辦公室一位曾姓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當記者說明來意後,他說:你說是在法庭上抓人的事情吧,那是因為他們涉嫌行賄法官,我們抓他們當然辦了法律手續,這些手續都在卷宗裡,屬於秘密。這位工作人員打了一個電話,用廣東話講了一通後對記者說,他已經和領導聯繫了,待會反貪局有個副局長接待記者,大約過了5分鐘,這位曾姓工作人員出去了一會就改口說:副局長他們正在研究案子,沒有時間了。記者提出下午採訪,曾答:不行了,以後再聯繫吧。 李東平李偉平兄弟認為:檢察院反貪局人員在未辦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衝入法庭,強行將他們抓到反貪局,構成衝擊法庭罪和非法拘禁罪,在不知叫什麼名字的情況下亂抓人,構成濫用職權罪;捏造事實誣陷司法人員受賄和誣陷他們行賄,構成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他們的身體,構成非法搜查罪;用手銬等警械暴力逼取口供,和輪番審訊二天二夜不讓睡覺,構成刑訊逼供罪。他們已向多部門上呈控訴狀,請求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然而,他們至今連對方的道歉也沒能聽到,興寧市檢察院至今沒有任何一個人為這次事件承擔責任。

李東平 聯繫電話:13632661767 QQ 452903285
李偉平 聯繫電話:13066837973
郵箱szyxldp@21cn.net

──轉自《中國輿論監督網》(作者:李新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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