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法庭上非法抓人 深圳居民被逼吞金

【大纪元6月6日讯】2005年4月初,深圳居民李东平李伟平兄弟找到本报记者说:“我们被广东梅州市兴宁市检察院反贪局非法拘禁和逼供!导致李东平被迫吞金自尽,差点送命!”以下是记者采访到的关于这一事件的始末。

检察官擅闯法庭,旁听席上抓走当事人两弟弟

2004年9月7日,深圳居民李东平一大早就和二哥李伟平开车赶到老家梅州市兴宁市。因为他们被控“贪污”的大哥李小平,经过半年的牢狱之灾,前不久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而这一天,是大哥案件的二审开庭日。他们回家就是参加这次决定大哥命运的庭审旁听。

下午3时,在兴宁市人民法院新办公楼审判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庭审理李小平案件,庭上威严地坐着梅州市中院3名法官。当法庭辩论进行到最激烈的时候,突然冲进10多人(穿便服),他们自称是兴宁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证明。

这群人一把扭住旁听席上的李东平,铐上手铐,抓出了法庭。李伟平站起来欲行制止。(问了一句,你们凭什么抓人?)立即也被这伙人强行从旁听席上扭走,推上法院门口停放的一辆汽车。

几分钟后,李东平兄弟就各自被带到兴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同一套房间两个不同的审问室。到了审问室的里面,立即有人拿出一副手铐将李伟平的双手铐住,搜查了他的全身。

直到这时,才有人问李伟平叫什么名字。他随口说了一个假名字(陈天民),对方对他说:“你是肯定犯了法的,没犯法的话我们不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将你拘捕到这里来。”

他们将李伟平铐在铁笼子里,要他交待问题。(这时他们才去拿了一张写着陈天民名字的拘传证来,要李伟平签名)。并派了一个人站在旁边看守着,只准他坐在一张巴掌大的圆木板上,不准合上眼睛,只要一合眼,那人就“啪”地一脚踢过来。隔壁审讯室里,李东平的遭遇和哥哥李伟平几乎如出一辙。

莫须有“行贿司法人员”,“不承认也可以判你三、五年”

如果说李东平的身份是兴宁市检察院事先知道的,那么对李伟平,他们只是推断他是李小平的亲属,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直到第二天(9月8日),反贪局的人才知道李伟平不叫“陈天民”。

今年5月1日,36岁却满脸单纯的李东平这样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他们把我推入审讯室,由李姓检察官、张姓检察官、反贪局刘局长.周副局长、法警(警号440517)、检察院司机(较胖)轮流对我审问。”

在审问过程中,这些人威吓李东平:“你全家都抓起来了,谁先承认贿赂了司法人员就先放谁!”李东平莫名其妙:“我和我的家人根本没给任何司法人员送过钱和物啊!你们弄错了!”

他们就连吓带骗地说:“受贿司法人员都已经退赃了,你不承认就罪加一等!判你几年徒刑!江西省长就是零口供判的!”“还是赶快配合我们反贪局的好!不但对你自己好,对你全家好,更是对你大哥好!他的案子我们检察院说了算。”

省人大的信转到了市人大, 市人大又转到了市检察院就再没了下文。

那么,这些所谓的受贿的司法人员是指谁?李伟平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尽管没有具体说谁,但审问他的那几个人多次暗示他:“你想想,比如说,检察长,法院的院长……”

李伟平告诉记者:“他们的矛头很明显地直指梅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和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他们提得最多的是梅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只是,在问话笔录里他们对此只字不提。

“他们说,我拿了几十万送到检察长家里,还说钱是用报纸包着的,他们连几号的什么报纸都查出来了,是受贿的人自已到纪委交待了,退赃了。法院的那个领导也到纪委去交待了,把我行贿的钱交到纪委了。

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更为了不诬告那些所谓“受贿”的司法人员,3天2夜的不停逼供审讯中,李东平李伟平兄弟自始至终没有承认行过贿。

宁愿死也决不诬告他人,弟弟不堪其辱吞金自尽

9日凌晨左右,三十几个钟头没有睡觉李东平,手也被铐得肿胀起来。而审讯他的检察官还在继续威吓他:“不说就判你三、五年,到时候,你的老婆孩子都成了别人的!”李东平承受不了这种屈辱和身心的折磨,他乘上厕所的机会把金戒指吞进肚里,企图解脱这种生不如死的折磨。

在李东平的印象中,吞金是会死人的,吐了几个钟后,他知道生命快要尽头了,哀求检察官让希望和父亲见上最后一面。张姓检察官说:“你死不了,吞金死不了的,兴宁看守所有位吞针的都没死 ,都可以屙出来,没事的。”

李东平连续呕吐了几个钟头,并被五六个检察官押送到医院去照X光,尽管吃了药,但拉了几次金戒指都没能拉出来。并加紧对李东平审问,问到9日下午四时左右,李东平疼痛难忍,检察官们用报纸包住李东平手上的手铐,再次将他送到医院。

检察官又把他带回审讯室继续审问,并叫我写。这时,“我五十多个小时没有睡觉了,已经神志不清,他们说一句我写一句,到现在我也不知写的是什么”。李东平在至今仍不清楚自己在保证书、检讨书上写过什么。

9月9日晚21时左右,在兴宁市中山东路口李东平被放了下来,手腕被铐得紫黑,留下二个手铐铬印。

执法者涉嫌数罪并犯 只为保“战果”让一宗“贪污案”铁板钉钉

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其实源于兴宁市反贪局“保卫战果”要让一宗“贪污案”铁板钉钉。

在兴宁市采访期间,市政府的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是这样告诉记者的:检察院在办理李东平、李伟平的哥哥--兴宁市原气象局局长李小平一案期间,在一审法院还未开庭审理之前,就已将其列为检察院的反腐重大成果四处炫耀,同时还制作成图片在梅州市作为全市干部教育和中小学生教育进行巡回展览,说李小平涉嫌贪污100多万,检察院还向新闻媒体透露了该案的情况,似乎兴宁市检察院已经给李小平定了案。然而,让兴宁市检察院始料不及的是,法院的一审的判决和他们的意思相佐,判决免于刑事处分。检察机关行使自己的权利,提起抗诉,他们意识到,如果中级法院下达的终审判决再不利于检察院,他们的面子过不去,所以就怀疑李家【其中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抓李伟平的时候,连其姓名也不知道,只是后来才搞清楚了他的身份】兄弟一定贿赂司法人员,于是就在法院进行二审案件的过程当中上演了擅闯法庭抓人的一幕。他们希望能让李小平“贪污案”铁板钉钉。事实上,一个多月后,二审判决的结果仍然是:梅州市中级法院对被控贪污130多万元巨款的李小平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其行为多属拖欠管理费,仅贪污公款5000元,免于刑罚。

2004年4月11日,记者来到兴宁市检察院采访,办公室一位曾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说明来意后,他说:你说是在法庭上抓人的事情吧,那是因为他们涉嫌行贿法官,我们抓他们当然办了法律手续,这些手续都在卷宗里,属于秘密。这位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用广东话讲了一通后对记者说,他已经和领导联系了,待会反贪局有个副局长接待记者,大约过了5分钟,这位曾姓工作人员出去了一会就改口说:副局长他们正在研究案子,没有时间了。记者提出下午采访,曾答:不行了,以后再联系吧。 李东平李伟平兄弟认为:检察院反贪局人员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冲入法庭,强行将他们抓到反贪局,构成冲击法庭罪和非法拘禁罪,在不知叫什么名字的情况下乱抓人,构成滥用职权罪;捏造事实诬陷司法人员受贿和诬陷他们行贿,构成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他们的身体,构成非法搜查罪;用手铐等警械暴力逼取口供,和轮番审讯二天二夜不让睡觉,构成刑讯逼供罪。他们已向多部门上呈控诉状,请求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他们至今连对方的道歉也没能听到,兴宁市检察院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为这次事件承担责任。

李东平 联系电话:13632661767 QQ 452903285
李伟平 联系电话:13066837973
邮箱szyxldp@21cn.net

──转自《中国舆论监督网》(作者:李新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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