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對中國新版勞動合同法感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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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焦興華上海二十四日電)中國政府明年元月開始實施新版勞動合同法,由於法令明顯保障勞工,對資方造成極大衝擊。此間一些台商會長認為,中國政府保護勞工的做法,恐將導致倚賴傳統勞力的台資企業面臨人事成本營運困難的問題。

無錫台商會長孫佳鈞今天表示,中國大陸勞工法令愈來愈完備,台商企業的壓力卻愈來愈大,台商必須盡快去適應新的環境,否則會有危機。

他指出,大陸新通過的勞動合同法,雖然較偏向勞工,但還是在台商企業能夠容忍的範圍內;新勞動合同法僅是把以前較寬鬆的勞工法令,加以較嚴格的規範。

前廣州台協會長吳振吉也持同樣看法。他表示,新勞動合同法較偏袒勞方,不像以往的法令不偏袒任何一方。

不過,他說,由於施行細則尚未出爐,目前只能拭目以待,相信各地方政府會針對地方不同產業特性制定彈性的規定。

據稱,新版勞動合同就資方與勞方的簽約期限做出了新規定,就是資方與勞方在續簽兩年勞動合同後,第三年的勞動合同必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所謂「無固定期限」就是「永久」的意思。台商目前在中國大陸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多是一年一簽,不論員工前後在公司待了多少年,只要當年度合同期滿,資方有權利不再續簽,無須進行任何經濟補償。

以往資方可以利用一年一簽的方式,以年度合同到期為理由不再續簽,規避長期工作員工的資遣費用,但現在只要合同期限超過兩年的員工,資方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能隨意遣散;今後如果要單方面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要承擔每一年兩個月基數的資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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