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進博士退休規劃講座會(二)

退休金移轉及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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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在上週的報導中,張博士就Required Beginning Date (RBD)、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 (RMD)及50%RMD罰款做了說明。本週的報導強調如何延續退休金給下一代(Stretch IRA)及移轉退休金以達高效節稅的目標。

退休金的延續 (Stretch IRA)
有些人尚未開始領取退休金就已過世,或是退休金未用完就已死亡,也有人一輩子都不需要運用到退休金就可安享黃金晚年。如何處理未領取的退休金牽涉到退休規劃及資產轉移規劃。2006年養老金保護法(Pension Protection Act 2006)提供不同的處理方式,退休計劃參與人(Plan participant)死亡時是否已開始領取退休金、以及誰是退休金的受益人,將決定此份退休金是否可移轉給受益人、受益人是否可持續領取一輩子的退休金(繳付較低的所得稅)、或是在5年內須完全取出(所得稅率相對的增高),細節請參照表一。這些考量應在您退休前或提取退休金前就要有所規劃,以免曰後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退休金的轉移 (Asset transfer)
至於不需要用到退休金就可安享黃金晚年的人士,千萬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做打算,屆時您的退休金可能得繳付遺產稅及所得稅,那就得不償失。張博士用林先生(65歲)的個案做一說明,林先生的退休年金(Pension)加上社安福利足夠一輩子生活,因此他的401(K)的50萬元準備全數轉移給子女。由於401(K)的錢從未繳過稅,因此林先生的計劃是在生前不要動用一分錢免得繳稅,等死後可全數交給子女。

林先生的決定並非上策,由於林先生的資產超過遺產免稅額度(Exemption limit),因此他的50萬元退休金將被課徵遺產稅(2007至09年是45%),當他的子女接收這50萬元則要併入年所得一起報稅(35%聯邦稅),千萬不要忘記申請$78,750的tax credit。最後林先生的子女只領到$178,750,其餘的$321,250用來繳聯邦稅;別忘了州政府的遺產稅及所得稅尚未納入計算。

張博士給林先生的建議是每年從401(K)領出4萬元,扣除所得稅(聯邦及州政府)後,將剩餘的錢替林先生買一份1百20萬元的永久型人壽保險(保証到100歲),放置在人壽保險信託名下(Life Insurance Trust),受益人是子女。萬一林先生2008年逝世, 1百20萬元的人壽保險理賠不需繳納所得稅及遺產稅;至於401(K)的46萬元,在扣除遺產稅$207,000及所得稅$161,000,並加入Tax credit$72,450後,剩餘$164,450留給子女。張博士這樣的安排讓林先生留下$1,364,450,比林先生原有安排的$178,750要多出$1,185,708,兩相比較,相信您會選擇對您最有利的方式。張博士下次資產轉移講座會定於8月18曰,有意參加請提早報名。

張博士強調上述的建議並非唯一辦法,理財顧問會運用不同的理財工具,跟據您的喜好及目標,替您解決問題,並達到高效節稅的功效。張博士歡迎您的指教,電話301-656-1210分機 239,電郵: jchang@advisorsgroup.com。

表一,退休金轉移方式對照表。

退休後死亡 (death after RBD) 退休金轉移方式
A. 受益人 = 配偶 1.移轉至存活配偶的名下(Rollover)
2.依據存活配偶年紀領取RMD
3.5年內全部取出(5-year rule)

B. 受益人 = 單人非配偶 1.依據受益人年紀領取RMD
2.移轉至受益人的名下(Direct transfer)

C. 受益人 = 非配偶 (2人以上) 1.依據最年長受益人年紀領取RMD

D. 受益人 = 非IRS認可的受益人 1.依據死者年紀領取RMD

退休前死亡 (death before RBD) 退休金轉移方式
A. 受益人 = 配偶 1. 移轉至存活配偶的名下(Rollover)
2. 依據存活配偶年紀領取RMD
3. 延緩領取必需金額 (Delay distribution)

B. 受益人 = 單人非配偶 1. 依據受益人年紀領取RMD
2. 移轉至受益人的名下(Direct transfer)

C. 受益人 = 非配偶 (2人以上) 1. 依據最年長受益人年紀領取RMD
2. 5年內全部取出(5-year rule)

D. 受益人 = 非IRS認可的受益人 1. 5年內全部取出(5-year rule)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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