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系列報導之四十二

「楊春林專案組」未按時答覆 律師指違法

楊已被列入國際大赦緊急救援計劃 失地農民海外發言人:楊春林沒有違法

【大紀元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9月10日上午,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代表楊春林的辯護律師多次與楊春林專案組電話聯繫不果後,律師與楊春林家人親自到公安局問訊,但辦案人員以「專案組人員都到富錦辦案了」為由,不給律師能否會見楊春林以書面或口頭的明確答覆。楊春林的律師李方平指出,警方在此事上已違法。

專案組未按刑訴法規定明確答覆律師

正式接受楊春林家屬聘用的北京律師李方平和張建國兩位律師,9月3日和4日兩次來到黑龍江佳木斯公安局,由黑龍江省公安廳和佳木斯公安局國保支隊組成的專案組以楊春林案「涉及國家機密且案情重大、涉及共同犯罪」等理由拒絕他們會見楊春林。兩位律師遞交相關手續後等待專案組的批准。

李方平律師曾對大紀元表示,按目前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警方應在5日內給出答覆——是否允許律師在偵察階段會見楊春林。9月7日(星期五)李律師給專案組打電話詢問結果,被專案組告知:領導不在。

9月10日,週末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已經超過刑訴法規定的5天的期限,李律師對記者表示,他們從上午就開始給專案組打電話,但對方沒有人接聽電話。張建國律師和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於上午約11點,親自前往公安局去問結果,但由佳木斯公安局國保支隊組成的專案組一名高姓支隊長口頭表示:專案組成員都去富錦出差了,他不負責這個案子,要等到下星期一才回來。

對於專案組未按法律規定給律師以明確答覆,李方平律師表示,警方此舉已違法。但他們仍然會按法律程序繼續給專案組發函,等待他們回復。

楊春平認為國保支隊長的回答是騙人。她對記者表示:「我們今天上午一直給他們(專案組)打電話,他們就是不接,我們到公安局,姓高的支隊長說管事的都到富錦出差去了,那是騙人的,他們是故意拖著,怕我哥知道律師已經介入了,對他們轉化我哥不利,所以就採取拖的辦法不讓律師見到我哥。」

記者問楊春平如何知道有黑龍江省專案組和佳木斯市專案組處理楊春林案?楊春平表示,佳木斯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警察對她私下說過,專案組裡至少有兩名負責人是黑龍江省公安廳的人。

楊春林案國際化 被列國際大赦緊急救援計劃

富錦失地農民海外發言人潘晴披露:楊春林案權已經震動國際社會,他的名字已經被國際大赦列入緊急救援計劃中。楊春林案通過大紀元、美國之音、BBC和歐洲主流媒體等國際媒體的報導,已經國際化,是一個典型的抵制中共辦無人權奧運的案例。

他再次強調,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不違法,哪怕是中共現行的法律。共產黨強加給楊春林的所有罪名都是不能成立的,是侵犯了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力。至於中共說楊春林與所謂海外反華勢力聯繫,實際上楊春林從來沒有說,他加入過海外任何一個被共產黨宣佈為反動組織的團體,他只是大陸的一名維權志士。

潘晴還強調:「鑒於中共在2006年對付國內的維權運動曾經使用過的手法,對於維權骨幹,採取利誘和酷刑手段來迫使一個人意志的屈服,達到破壞維權運動的目的。經過高智晟律師的親身經歷之後,國內的維權人士對待共產黨的人權迫害應該更為成熟。」

潘晴說:「我們堅持認為,楊春林的義舉是完全符合人權憲章的,完全不違反任何法律體系的。他的事跡正在被國際社會廣泛的傳頌。下個月有關楊春林的資料會由魏京生先生交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以及美國國會等方面,這是衡量中共向國際承諾改善人權的一個重要標誌,楊春林案是一個標誌案。」

「這也鼓勵國內的維權律師勇敢的起來,捍衛人權法則、捍衛基本人權價值,為楊春林辯護,提出的條件非常鮮明:要求中共無條件、無罪釋放楊春林,因為他沒有觸犯任何法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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