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失地农民维权系列报导之四十二

“杨春林专案组”未按时答复 律师指违法

杨已被列入国际大赦紧急救援计划 失地农民海外发言人:杨春林没有违法

【大纪元9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 9月10日上午,黑龙江富锦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的辩护律师多次与杨春林专案组电话联系不果后,律师与杨春林家人亲自到公安局问讯,但办案人员以“专案组人员都到富锦办案了”为由,不给律师能否会见杨春林以书面或口头的明确答复。杨春林的律师李方平指出,警方在此事上已违法。

专案组未按刑诉法规定明确答复律师

正式接受杨春林家属聘用的北京律师李方平和张建国两位律师,9月3日和4日两次来到黑龙江佳木斯公安局,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和佳木斯公安局国保支队组成的专案组以杨春林案“涉及国家机密且案情重大、涉及共同犯罪”等理由拒绝他们会见杨春林。两位律师递交相关手续后等待专案组的批准。

李方平律师曾对大纪元表示,按目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应在5日内给出答复——是否允许律师在侦察阶段会见杨春林。9月7日(星期五)李律师给专案组打电话询问结果,被专案组告知:领导不在。

9月10日,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已经超过刑诉法规定的5天的期限,李律师对记者表示,他们从上午就开始给专案组打电话,但对方没有人接听电话。张建国律师和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于上午约11点,亲自前往公安局去问结果,但由佳木斯公安局国保支队组成的专案组一名高姓支队长口头表示:专案组成员都去富锦出差了,他不负责这个案子,要等到下星期一才回来。

对于专案组未按法律规定给律师以明确答复,李方平律师表示,警方此举已违法。但他们仍然会按法律程序继续给专案组发函,等待他们回复。

杨春平认为国保支队长的回答是骗人。她对记者表示:“我们今天上午一直给他们(专案组)打电话,他们就是不接,我们到公安局,姓高的支队长说管事的都到富锦出差去了,那是骗人的,他们是故意拖着,怕我哥知道律师已经介入了,对他们转化我哥不利,所以就采取拖的办法不让律师见到我哥。”

记者问杨春平如何知道有黑龙江省专案组和佳木斯市专案组处理杨春林案?杨春平表示,佳木斯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警察对她私下说过,专案组里至少有两名负责人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人。

杨春林案国际化 被列国际大赦紧急救援计划

富锦失地农民海外发言人潘晴披露:杨春林案权已经震动国际社会,他的名字已经被国际大赦列入紧急救援计划中。杨春林案通过大纪元、美国之音、BBC和欧洲主流媒体等国际媒体的报导,已经国际化,是一个典型的抵制中共办无人权奥运的案例。

他再次强调,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口号不违法,哪怕是中共现行的法律。共产党强加给杨春林的所有罪名都是不能成立的,是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至于中共说杨春林与所谓海外反华势力联系,实际上杨春林从来没有说,他加入过海外任何一个被共产党宣布为反动组织的团体,他只是大陆的一名维权志士。

潘晴还强调:“鉴于中共在2006年对付国内的维权运动曾经使用过的手法,对于维权骨干,采取利诱和酷刑手段来迫使一个人意志的屈服,达到破坏维权运动的目的。经过高智晟律师的亲身经历之后,国内的维权人士对待共产党的人权迫害应该更为成熟。”

潘晴说:“我们坚持认为,杨春林的义举是完全符合人权宪章的,完全不违反任何法律体系的。他的事迹正在被国际社会广泛的传颂。下个月有关杨春林的资料会由魏京生先生交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及美国国会等方面,这是衡量中共向国际承诺改善人权的一个重要标志,杨春林案是一个标志案。”

“这也鼓励国内的维权律师勇敢的起来,捍卫人权法则、捍卫基本人权价值,为杨春林辩护,提出的条件非常鲜明:要求中共无条件、无罪释放杨春林,因为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大陆维权团体 香港诉冤
民间维权网站中华申正网遭关闭
APEC场外:澳民主人士吁中国停止迫害
郑大靖遭押回郧西 县委书记称不知情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