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者應當拒絕參與對郭飛雄先生的迫害

馮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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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編者按]正當郭飛雄入獄一週年之際,馮正虎用郵政特快專遞(EMS:ER827746380CN、ER827746376CN)分別緻函負責承辦郭飛雄案的檢察官潘東及法官梁昊、張浩,告誡司法者應當拒絕參與對郭飛雄先生的迫害,不要重演上海7年前的悲劇,現在停止對郭飛雄的迫害還來得及。如果還要繼續製造冤案,這是知法犯法。所有參與製造冤案的人都會受到法律追究,不僅是斷送個人的政治前程或職業,而且故意犯罪的人還會受到刑事處罰。這些不是來世報應,也不是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是馬上會到來的現實。

潘東檢察官:
您好。

寄上《督察簡報》(上海版)第3期一份,請查閱,並轉送您的領導。

我們的簡報是報送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人大常委一級領導以及中央領導,廣州不屬我們送發的範圍,但是本期刊登的冤案與廣州司法部門正在製造的郭飛雄(楊茂東)冤案是相似的,故特此寄上,作為警示。

我不論述迫害郭飛雄先生的背後原因是什麼,或許是政治因素,但現在起訴郭飛雄有罪的是「非法經營罪」,表明郭飛雄的案件與政治無關,涉及到公民行使出版自由權利的問題。郭飛雄是否有罪,請您們讀一下本期簡報的文章《中國公民行使出版自由權利的懲罰》。

現在中央及上海正在想方設法去解決馮正虎的冤案,消除上海的恥辱,刷新中國的人權記錄。但是,您們卻在故步自封,不看清形勢,居然還在翻版上海7年前的冤案,讓廣東蒙上最大的恥辱,給黨中央製造麻煩。

您們對抗的不是郭飛雄,他是一介文人,沒有抗爭力。您們把郭飛雄行使出版自由權利的合法行為定罪為「非法經營」,就是製造冤案。您們的做法是與胡錦濤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的政治路線與法治理念相對抗,與中國的民意相對抗,與中國的憲法法律相對抗。您們應當認真讀一讀莫少平、胡嘯律師的辯護詞,他們不僅僅是為郭飛雄作無罪辯護,更重要的是他們在為您們、為廣州市、為廣東省、為中國避免出現一個新的冤案,堅守中國的憲法法律。

現在停止對郭飛雄的迫害還來得及。最多是警方違法的人受到處理,但可以保全檢察院、法院的司法公正,維護法律的權威。政治的問題應當用政治的方式去解決,不能濫用司法權。法律是雙刃的劍,權勢者可以濫用它殺人,結果自己也會被它所殺。

您們現在已經明白真相了,如果還要繼續製造冤案,這是知法犯法。或許郭飛雄會被判刑,但他不久就會平反出獄。所有參與製造冤案的人都會受到法律追究,不僅是斷送個人的政治前程或職業,而且故意犯罪的人還會受到刑事處罰。這些不是來世報應,也不是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是馬上會到來的現實。您們已經看到上海權傾一時的權勢者正在一個一個的下台入獄。

我希望您及所有廣州的司法人員應當拒絕參與對郭飛雄先生的迫害,為了您自己、為了您的家庭、為了檢察官、法官的聲譽與神聖職業、為了廣東的司法公正、為了廣東的社會和諧,必須堅守憲法法律,宣判郭飛雄無罪。讓他妻子張青能接回丈夫,讓孩子有父親相處一起的生活,郭飛雄一家的團聚也是整個社會和諧的基礎。

此致
敬意

上海市民:馮正虎

2007年9月7日上海仁和苑

──原載《護憲維權網》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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