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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建會:國際物流事業獎勵辦法將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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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二十八日電)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提供運輸、物流、加值服務功能的國際物流事業是強化全球布局重要策略,政府將提出獎勵辦法,廠商可以選擇抵減或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近期將會提報行政院核定實施。

經建會指出,國際物流事業可為產業帶來運輸、倉儲、物流、加值服務功能,不僅是整體經濟發展主力,更是強化全球佈局重要策略。

台灣行政院指示研擬「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 (草案)」,經建會召開跨部會協商後,針對適用對象及門檻已經取得共識。

經建會說明,因這項草案是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訂定,因此受獎勵事業應符合審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篩選原則,包括屬於新興產業或產品、外部性或外溢效果大、國際間競爭效果、現行法律尚未給予獎勵等。

適用對象除投資計畫須由經濟部專案核准,還需接受國內外廠商委託,包括從事國內外原物料、半成品或成品集結倉儲、庫存管理,進行重整等「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及「售後維修服務」等。

至於適用門檻則有2種選擇,第一項是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其中有5千萬元用在實質投資,若不含購置土木工程則須達3千萬元。

第二則是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達1千萬元以上,其中從事「售後維修服務」者,在投資計畫期間內新增營業收入淨額累計須達3億元。

而從事「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或同時從事「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及「售後維修服務」,則新增營業收入淨額累計須達4億元。

申請公司在 3年內完成投資計畫並向經濟部取得投資計畫完成證明後,可選擇適用促產條例股東投資抵減或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經建會表示,一旦經濟部完成法定預告程序,經建會近期將函報行政院核定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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