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经建会:国际物流事业奖励办法将出炉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二十八日电)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提供运输、物流、加值服务功能的国际物流事业是强化全球布局重要策略,政府将提出奖励办法,厂商可以选择抵减或5年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近期将会提报行政院核定实施。

经建会指出,国际物流事业可为产业带来运输、仓储、物流、加值服务功能,不仅是整体经济发展主力,更是强化全球布局重要策略。

台湾行政院指示研拟“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于国际物流事业部分奖励办法 (草案)”,经建会召开跨部会协商后,针对适用对象及门槛已经取得共识。

经建会说明,因这项草案是依据“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订定,因此受奖励事业应符合审查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筛选原则,包括属于新兴产业或产品、外部性或外溢效果大、国际间竞争效果、现行法律尚未给予奖励等。

适用对象除投资计划须由经济部专案核准,还需接受国内外厂商委托,包括从事国内外原物料、半成品或成品集结仓储、库存管理,进行重整等“加值并货与物流配销服务”及“售后维修服务”等。

至于适用门槛则有2种选择,第一项是实收资本额或增加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亿元以上者,其中有5千万元用在实质投资,若不含购置土木工程则须达3千万元。

第二则是实收资本额或增加实收资本额达1千万元以上,其中从事“售后维修服务”者,在投资计划期间内新增营业收入净额累计须达3亿元。

而从事“加值并货与物流配销服务”或同时从事“加值并货与物流配销服务”及“售后维修服务”,则新增营业收入净额累计须达4亿元。

申请公司在 3年内完成投资计划并向经济部取得投资计划完成证明后,可选择适用促产条例股东投资抵减或5年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经建会表示,一旦经济部完成法定预告程序,经建会近期将函报行政院核定发布施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