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提醒海外僑民須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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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十一日專電)立委選後,緊接是三月二十二日總統大選,紐約華僑文教中心今起連續三天、舉辦四場宣導會,提醒有意返國投票僑民相關注意事項,包括雙重國籍者須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及領票,護照過期須換發新護照,並依規定在二月十一日前辦理海外選舉人登記。

紐約僑教中心主任張景南上午偕同副主任高家富、外交部領務組組長李瑞徵等人在皇后區法拉盛福壽老人中心舉辦首場說明會,吸引近二百位僑民聆聽,由主任王能主持。他特別提醒僑民注意是否曾在國內設籍滿六個月以上,若僑民已經返台,但設籍未滿半年,也可援引辦理海外選舉人登記方式,取得投票資格。海外選舉登記申請期限到二月十一日為止(台北時間),僑民可在二月二十日前可查詢是否被列入選舉人名冊。    
另外,僑民若旅居國外許久,當年護照上並沒有身份證字號,必須先辦理護照換發加註字號;若改名者,須與護照及戶政事務所登記內容吻合。張景南同時提醒擁有雙重國籍僑民,返台入境時,須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進入,投票當天不得持本國護照以外的其他國家護照領票,否則將失去投票權。海外國民欲知選舉相關資訊,可上僑務委員會網站(網址:www.ocac.gov.tw)查詢,不要錯失自己的投票權益。

根據僑委會提供資料,海外僑民返國投票最重要的條件是設籍問題,規定為海外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者,年滿二十歲、依據戶籍登記資料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至投票日繼續保有戶籍、無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情形,即具有選舉人資格,戶政機關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無須申請,返國即可投票。    

至於在國內未設戶籍者,應事先申請登記返國行使選舉權,在收到「查核結果通知書」後,再返國投票。申請登記返國投票的條件包括年滿二十歲、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以及無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等情形。    

僑委會表示,海外僑民返國投票仍須注意包括返國行使選舉權申請登記方式、申請書填妥後寄送地點、何時知道已完成選舉人登記、何時可收到投票通知單、選舉人如有兵役問題的入出境規定等。    

僑教中心除了今天兩場說明會,上午在福壽老人中心,下午二時在華埠中華公所之外;明後天還有二場,一月十二日下午一時在法拉盛台灣會館,一月十三日(週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新澤西州北新中文學校。僑民若仍有疑問,可電洽僑教中心(212)317-7337、(212)317-736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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