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委会提醒海外侨民须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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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兆平纽约十一日专电)立委选后,紧接是三月二十二日总统大选,纽约华侨文教中心今起连续三天、举办四场宣导会,提醒有意返国投票侨民相关注意事项,包括双重国籍者须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入境及领票,护照过期须换发新护照,并依规定在二月十一日前办理海外选举人登记。

纽约侨教中心主任张景南上午偕同副主任高家富、外交部领务组组长李瑞征等人在皇后区法拉盛福寿老人中心举办首场说明会,吸引近二百位侨民聆听,由主任王能主持。他特别提醒侨民注意是否曾在国内设籍满六个月以上,若侨民已经返台,但设籍未满半年,也可援引办理海外选举人登记方式,取得投票资格。海外选举登记申请期限到二月十一日为止(台北时间),侨民可在二月二十日前可查询是否被列入选举人名册。    
另外,侨民若旅居国外许久,当年护照上并没有身份证字号,必须先办理护照换发加注字号;若改名者,须与护照及户政事务所登记内容吻合。张景南同时提醒拥有双重国籍侨民,返台入境时,须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进入,投票当天不得持本国护照以外的其他国家护照领票,否则将失去投票权。海外国民欲知选举相关资讯,可上侨务委员会网站(网址:www.ocac.gov.tw)查询,不要错失自己的投票权益。

根据侨委会提供资料,海外侨民返国投票最重要的条件是设籍问题,规定为海外中华民国国民在国内设有户籍者,年满二十岁、依据户籍登记资料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至投票日继续保有户籍、无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情形,即具有选举人资格,户政机关会主动编入选举人名册,无须申请,返国即可投票。    

至于在国内未设户籍者,应事先申请登记返国行使选举权,在收到“查核结果通知书”后,再返国投票。申请登记返国投票的条件包括年满二十岁、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依据户籍登记资料曾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以及无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等情形。    

侨委会表示,海外侨民返国投票仍须注意包括返国行使选举权申请登记方式、申请书填妥后寄送地点、何时知道已完成选举人登记、何时可收到投票通知单、选举人如有兵役问题的入出境规定等。    

侨教中心除了今天两场说明会,上午在福寿老人中心,下午二时在华埠中华公所之外;明后天还有二场,一月十二日下午一时在法拉盛台湾会馆,一月十三日(周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新泽西州北新中文学校。侨民若仍有疑问,可电洽侨教中心(212)317-7337、(212)317-7365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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