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投資型保單 小心首年費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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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四日電)自去年下半年起,受美國次級房貸等影響,全球股市數度下跌震盪,不少消費者投資失利,已成保險主力商品的投資型保單也難逃一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表示,正密切注意投資型保單的變化。

處理保險理賠爭議案件的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日前呼籲,投資型保單涉及投資標的選擇、附加費用繳付、及投資風險的考量等,投資的盈虧由保戶自負,消費者在投保前,除需考量保險需求外,尤其需注意第一年的費用比例。

投資型保單的費率結構,分保單成本及投資兩部分,保險業者通常會在第一年,向保戶收取多數的行政手續費等附加費用,導致保戶第一年的保費裡,實際拿去投資的比例較低,若提前贖回,也需承擔已繳付的手續費損失。

保險業者建議,民眾買投資型保單,宜長期投資較穩健,投資報酬率也可望跳脫短期的負面因素,以時間換取較佳的投資報酬率,長期持有,也可望攤平已繳的附加費用。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近期發現銀行財富管理銷售端出現連動債爭議,由於投資型保單連結的投資主要標的,除海外基金外,也包括連動債商品,正密切注意是否有連動債觸及不保本的事件等,進而導致保戶提前贖回的糾紛,不過目前的陳訴案件並未異常增加。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解釋,民眾陳訴的保險爭議案件,通常為消費者對費用結構不夠瞭解,例如買投資型保單,卻一、二年後就想提前解約,產生解約金、費用虧損的糾紛。

保險局官員表示,投資型保單連結的連動債商品,多以保本、安全性較高的長期連動債為主,因此較無因短期市場波動,發生跌破不保本的事件,此外,近年國人越來越瞭解投資基金需承擔風險,因投資型保單的基金投資失利,而向金管會陳訴的案件也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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