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懇請胡錦濤先生關注胡佳先生的遭遇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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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冬天到了,春天就不會遠了。

在這樣一個寒冷的冬天,北京的朋友胡佳先生被帶離他所在的通州區自由城,關進了北京市看守所。

我知道這樣一個冬天,胡佳先生一定遭受很多痛苦,諸如他不能繼續他每天的按時吃藥,不能自由地上網,更遠離了家庭的溫暖,可我相信胡佳先生在忍受這些痛苦的時候,一定還保持著以往的思想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對天的敬畏,對春天的盼望。

今天是1月3日,反過來就是3月1日,就是春天來了,我是多麼期待胡佳能夠在這之前早點出來,早點沐浴春日的陽光。

我不知道該如何有效地呼籲人們關注一個自由言說者的非正常命運,但我只是覺得應該向這個國家的人民公僕——當前最具有權威的國家公務員胡錦濤先生呼籲,懇請他關注胡佳先生的遭遇。

由於受中南海內部國家政務資訊不公開的限制,我不清楚這樣的呼籲與懇請,多少能夠被國家領導人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等看到。但不管他們能否看到,我依然要呼籲,既然憲法第41條有這樣的規定,我認為這樣的呼籲與懇請是一個溫和的合法手段,一個國家的公民不僅僅要批評和監督政府,也要溫和地向國家領導人建議,哪怕是為國家的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一個小小的建議,只要有益而無害,我想他就是愛國的公民行為。

我通過這幾年不斷地閱讀胡佳的文章,與他的交往、交流,以及對他所遭遇的困境的關注,覺得他是一個真誠而勇敢的朋友,一個素食者,又是一個愛國的公民。胡錦濤先生應該關注這位勇敢而無私的年輕人,給予他必要的支持。

既然開化的土地不可阻擋,既然解凍的河流不可阻擋,那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及出版自由也和春天來到一樣不可阻擋。既然國家處在一個沉重轉型的節點,和諧社會的本質就應該是讓人們看到我們這個國家存在的問題、困難,以及我們的未來。中國人若只是逐利奔跑,國有資產若都是迅速地向特定利益集團及”太子黨”的方向轉化,權力若仍是繼續壓制公民權利,那麼,中國註定是沒有希望的,公民社會註定無法建立,三十年改革的成果則就會成為”負面成果”.我還看到,當胡佳對權勢說了真話的同時,廈門人的遊行權利得到踐行是一個民主的方式,又是民主之果。而陝西省林業廳和國家林業局的曖昧,拒絕真相,則是揭露了政府要不要誠信這樣一個大問題。一旦政府失去了誠信,這個政府還有什麼合法性呢?我還看到中共十七大報告——應視為是執政黨中央對全國民眾的承諾: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這讓我看到了這個國家的未來還是有希望的,知情權就是要求政府必須誠信,必須對全民公開透明管理方式和所有決策。

參與權就是人人皆可合法地成為這個國家的管理者,而不單單是中共黨員和八個民主黨派成員有資格參與執政和參與選舉國家領導人。參與權還是自由結社權、結黨權,更是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遊行、示威、罷工的權利。表達權則完全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權,更是上網發言自由權,這些自由權都是法定的權利,若是一些言論超越了法律的底線,自然由法律來解決,而不是一個縣長,一個縣委書記,一個宣傳部長和一個公安局長就可以拘留發言者。至於監督權,更好理解,輿論監督、司法監督、議會監督、民眾監督,以及國家林業局、陝西省林業廳所遭遇的互聯網監督,都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方式。既然這四權是胡錦濤先生公開承諾的,最近能夠完全實行的,那麼我就視為這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好消息,同時也是胡佳先生的一個好消息。

不過,眼下胡佳面臨的指控卻是不幸的消息。如果胡佳的遭遇只是北京市公安局以及北京市政府某些人的做法,那麼我呼籲並懇請胡錦濤先生給予關注,按照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的建議,能否委派獨立調查小組調查胡佳的文章及其他的所有事實,讓公民權利的歸公民權利,讓法律的歸法律,他到底有罪沒罪由法律說了算,而不是某些人暗箱操作就可以決定的。

為此,我期待在奧運會之前的今天,更多的人能夠關注和支持這樣的呼籲和懇請。最後,我期待胡佳先生早日恢復自由,繼續在法律範圍保障之內,行使他憲法和法律所賦予他的公民權利: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2008年1月3日昝愛宗於浙江杭州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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