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二審清晰記錄 答問流利乾脆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10月1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2008年10月13日上午9點半,各界關注的楊佳襲警案二審開庭。楊佳一改沉默否認控罪,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後悔」,楊佳還表示,案發前曾遭警員多次毆打,「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

據旁聽的人士艾未未在博客中透露,當被法庭問及姓名、住址、籍貫時,楊佳回答敏捷,顯得機械但不恐慌。

庭審中,首先由被告人自訴上訴理由:1不是故意殺人;2一審時要求證人出庭未果;3:從未提出過無理要求。

在問話中,楊佳對第一次上海的遭遇記憶猶新,楊佳自稱:「七、八個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圍著我拳打腳踢,大約有兩、三分鐘時間,我的褲子、T恤被扯破、蹭髒」。

在自我辯護時楊佳說:「我認為我是無罪的,是他們先打人,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發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楊對7月1日發生事情表示都不記得了,並表示沒想殺死人。對律師問到是否同情死者,楊表示否定。說:因為警察就是隨時準備死的。

對錄像上出現的帶面具的人,楊佳當庭表示,怎麼證明那人就是我楊佳呢?對作為證據的監控錄像中帶面具者被指為是楊佳,楊本人表示質疑。楊佳還對現場和證物上有楊佳血跡表示質疑。

楊佳說,因為在被捕時他沒有受傷,並否認在證物清單和證物照片上簽過字。

下午開庭後,雙方就是否有必要重新對楊佳作精神病鑑定和警察是否打了楊佳進行了激烈辯論。

楊佳說自己沒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辯方律師認為,楊佳有精神病,應當重新做鑑定。但法庭認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當庭駁回了辯方律師的請求。

當楊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證據時,楊佳說:你們現在要我拿證據,我當時要求做筆錄,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車和複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傷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說沒必要。說二週後就給你答覆……

楊佳說:「我是無罪的,是他們違法,有罪的是他們。」
法官問:你有什麼補充意見?
楊說:「這些警察之所以敢這樣,都是因為他們的背後有你們。」
被告律師問:你認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無辜的嗎?
楊答:我不認為他們是無辜的。
法官問:為什麼你認為他們不是無辜的?
楊答: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楊佳在最後陳述中說:「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幾年的公民最後都會被判刑坐牢。」

附《艾未未博客》記載的庭審過程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點半,楊佳襲警案二審按時開庭。

楊佳看上去比一審時稍胖,精神狀態良好。

當被法庭問及姓名、住址、籍貫時,楊回答敏捷,顯機械但不恐慌。

他很特別,他對第一次在上海的遭遇記得之清楚,像放電影一樣把情節說出來,狀態放鬆,回答準確。

首先由被告人自訴上訴理由:

1:不是故意殺人。

2:一審時要求證人出庭未果。

3:從未提出過無理要求。

被告律師向被告發問。

律師問:到上海幾次。

答:三次。

律師問:

談談經過。

楊答:

第一次到滬旅遊,租了一輛自行車遭警察盤問,並受到侮辱和毆打。事後,楊要求200元長途電話費的賠償及書面責任認定回執,警方承諾2週後給予處理結果答復,楊第二天回京。

一個月後,駐京辦工作人員在京向楊陳述處理結果:1:同意300元賠償,2:責任是第一次處理時楊不配合在先,楊拒絕接受處理結果。

又2個月後,所裡人大代表到京開會,又與楊見面,談及處理結果,同意1500元賠償,但仍堅持是楊不配合在先,楊再次拒絕。此後滬方警察再無聯繫楊。

楊隨後以電子郵件和書信的形式向上海上級部門投訴,未果。計劃向媒體投訴,買了1000個信封,1000張郵票,1箱複印紙,後覺得可能沒效果,未實施。

2008年6月12日第二次到上海,花了500多元買了一輛新捷安特自行車,在上海景點旅遊,未發生不愉快事情,24日回京。

26日第三次到滬。

律師問為何又來。

楊答:要對第一次來時發生的事討個說法。

律師問為何第二次來滬時不去討說法。

楊答:討說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時間,第二次是來旅遊的,一心不能兩用。

26日-30日的5天時間裏,楊購買了防毒面具、催淚瓦斯、刀、錘子、橡膠手套,在垃圾站裡揀了塑料筒和8個啤酒瓶,並在汽車維修站裡買了汽油。

律師問為何要準備這些東西。楊答:面具和手套為防催淚瓦斯傷到自己,其他為防進入大樓時受到阻攔。

楊對7月1日發生事情表示都不記得了。並表示沒想殺死人。

對律師問到是否同情死者,楊表示否定。說:因為警察就是隨時準備死的。

在審理中,上午楊佳對七月一日發生的事,都說記不得。

對錄像上出現的帶面具的人。當庭表示,怎麼證明那人就是我楊佳呢?

對作為證據的監控錄像中帶面具者被指為是楊佳,楊本人表示質疑。

對現場和證物上有楊佳血跡表示質疑。

他說,因為在被捕時他沒有受傷,並否認在證物清單和證物照片上簽過字。

公訴人對楊佳所答的「不記得」和否認的回答,認為是態度問題。

但楊佳鎮定的回答說:「我記得的都說了,不記得的只能說不記得,信不信由你。」

辯護人問及他在太原經過,被庭上問此事的理由時,辯護人說那次傷得很重,有輕微腦震盪,會對被告造成器質性影響。

劉曉原律師下午5時離開法庭時說:無證人出庭。辯方律師提出的對楊佳重新做精神病鑑定的請求,被當庭駁回。法庭要求辯方出具警察打楊佳的證據。

有錄像顯示,楊被數名警察強行拉扯到另一個房間。

楊媽不在場,辯護人謹慎地在訊問時提到過他母親。

下午開庭。

就以下三個議題進行辯論:

1、是否有必要重新對楊佳作精神病鑑定

2、一審出具鑑定的鑑定機構是否有合法資格

3、警察是否打了楊佳。

楊佳對一審的鑑定結果表示沒有意見。他說,我沒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辯方律師認為,楊佳有精神病,應當重新做鑑定。

法庭認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當庭駁回了辯方律師的請求。

就機構的合法性做了辯論。

辯方律師對一審的鑑定機構的資格提出質疑,認為它不屬於醫院,不符合法定有權作鑑定的機構,沒有資格做鑑定。

檢察院請參與一審作精神病鑑定者之一出庭做證,證人講述了鑑定經過,結論是楊佳沒有精神病。

辯方律師認為鑑定太草率,資料不全面。

當證人被問及該機構是否可以和省一級指定醫院劃等號時,證人說,我不回答這個問題.

檢查官說:這個資格問題和鑑定結果沒有關係。

檢察院宣讀7個警察沒有打過楊佳的證詞後,問楊佳對證詞的意見。

楊佳說:他們說的都是假話。並且具體指出了每個人的證詞中錯在哪裏,假在哪裏。

當楊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證據時,楊佳說:你們現在要我拿證據,我當時要求做筆錄,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車和複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傷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說沒必要。說二週後就給你答復……

楊家說:「我是無罪的,是他們違法,有罪的是他們。」

法官問:你有什麼補充意見?

楊說:「這些警察之所以敢這樣,都是因為他們的背後有你們。」

被告律師問:你認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無辜的嗎?

楊答:我不認為他們是無辜的。

法官問:為什麼你認為他們不是無辜的?

楊答: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楊佳在最後陳述中說:「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幾年的公民最後都會被判刑坐牢。」

審判長宣佈:待核議庭商議後擇日宣判.

退庭。

2008.10.13根據記憶整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b7r.html
──轉自《艾未未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轉自互聯網論壇﹐未經本站核實

28歲的北京青年楊佳今年7月持刀殺死6名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警察。楊佳殺警后,被中國廣大民眾稱為,好漢、武松、現代的荊軻、民族英雄,并且通過作詩、作詞、作曲歌頌。以下是一些網友對楊佳二審不公,在網絡上的留言:

楊佳有兩句回答很經典。「這些警察之所以敢這樣,都是因為他們的背后有你們」。「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會被判刑坐牢。」

所以我們和罪犯有什么區別?!悲哀……關注!!!

依然疑點重重,需要三審四審,一定要弄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國人都不是弱智

檢查官說:這個資格問題和鑒定結果沒有關系。???

沒有被授權的鑒定机构所出的鑒定報告,不應該作為有效證据,因為有被授權的鑒定机构存在。這一未被授權的鑒定机构不管他的專家有多麼權威,都不可以,因為鑒定報告是需要蓋單位章的而不是用私人印章、用屁股想都應該能想明白。這二審法官怎么這點常識都沒有,夠笨的。

按照控方的說法:「鑒定資格与鑒定結果無關」,那么這大街上當是滿街都是精神病或瘋子,因為人們發生爭執時總會一方罵另一方是「神經病」、「精神病」或「瘋子」,如果按二審控方所說,他們都應該依法送進精神病院才對。

看不出門道來,還是沒有證人,劉曉原律師下午5時离開法庭時說:『無證人出庭。』

上海司法,竟有那么多的白痴,真是中國特色。

中國的法律,被玩弄踐踏到了這個地步,不知道接下去還要怎樣繼續玩弄踐踏。

『中國的公檢法警察局這些部門早就癱瘓,好比腦癱,所以問題越來越多,堆積如山,遭殃的還是老百姓。既然他們不作為,只能靠咱們老百姓自己解決。這道關誰也逃不過去。是像條狗一樣活下去,還是奮起為改變生存環境而奮斗,是選擇的時候了!』

『司法不公正、行政不作為,導致了三鹿、楊佳。執政當局不從根源上檢討自己,就會有更多的楊佳。除了楊佳,我們別無選擇!!』

『在中國,有多少人在受到警察的欺辱之后,無奈的選擇了沉默,而楊佳則選擇了在沉默中爆發!楊佳就是一位魯迅說的有脊梁的中國人!』

『共產党的中國,受冤屈受迫害的人無數,但卻沒有一個有楊佳這种敢站出來,敢做敢為,為自己討說法的。’揚大俠殺得好!!!』

『揚佳錚錚一丈夫, 立地偉男儿。手持三尺劍,滅賊震五洲。世道無天日,百姓遭禍殃,天公徒有淚,土地奈如何。英雄劍出鞘,揚眉吐冤气,貪官嚇破膽,中央亦心惊。華夏五千載,豪杰世代出,武松殺貪官,揚佳滅污吏。芸芸眾生苦,屈屈草民情,不為螻蟻生,甘愿做人死。君生東州地,原是奇俠來,魂飄三界中,閻儸再封侯。』

堅決支持揚佳,小家伙就是有种!揚佳有机會說話都是你們爭取來的,而我們有机會講話也是楊佳爭取來的。

相關新聞
劉曉原律師:很多市民要旁聽部份入法院
楊佳案「爆料者」郟嘯寅仍音信全無
千人聲援楊佳 訪民被毆 40人被關
楊佳襲警案二審辨護律師看法不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