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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全民減稅方案初審通過 明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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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提高4項扣除額,包括個人標準扣除額提高到新台幣7萬3千元,有配偶者加倍為14萬6千元,並提前於明年申報所得稅時適用。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這是為了苦民所苦,每個申報戶將可獲得3千元到4萬元不等減免,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繼消費券提升民眾消費能力之外,政府昨天再推出全民減稅方案,減輕民眾的繳稅負擔。

標準扣除額增7.3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一號審查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將4項扣除額提高,原本行政院版本的標準扣除額是單身者從 4萬6千元提高至 6萬元,有配偶者提高至12萬元。立委則加碼至單身者提高至 7萬3千元,有配偶者提高至14萬6千元。

其它包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每人每年7萬8千元提高到10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每人每年7萬7千元提高到10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則由每戶2萬5千元,改為按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之人數「每人」以2萬5千元為限計算。

每戶省3千到4萬

李述德說:「一戶大概減少3千到4萬之間,我們一定盡早實施,我想主要目的是苦民所苦、減民所苦,我們不但是發消費券,提升他的消費力,還要降低他的租稅負擔,提升他的消費力。」而政府稅收損失為216億元。

財委會同時通過所得稅法第126條修正,上述修正條文的扣除額從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也就是說,若相關修正案可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5月民眾申報97年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新的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比較

項目

新制

舊制

標準扣除額

單身7.3

有配偶者14.6

單身4.6

有配偶者9.2

薪資扣除額

10

7.8

殘障扣除額

10

7.7

教育學費扣除額

大專以上

每人2.5

每戶2.5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文昌蓉製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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