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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裁案逆轉遭批 台地院:程序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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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蔡宜佳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審理陳水扁羈押更裁案,經過長達12小時半的庭訊、評議後,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30日凌晨2時30分裁定收押但不禁見。兒子陳致中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30日下午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後,高志鵬轉述扁不滿法官裁定理由,認為劇本早就寫好,扁辦幕僚說,律師一定提抗告。台北地方法院則表示,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羈押案均依刑事庭分案要點規定處理,並無不妥。

陳水扁律師團昨天指北院在審判長周占春所組成的合議庭兩度無保開釋陳水扁後,懾於特定媒體及政治黑手,以庭長會議密室協商方式,將案件併由審判長蔡守訓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企圖操控審判結果。一名法官也在媒體投書,指法院有大案不併入小案等慣例。

台北地院指出,依北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10條規定,相牽連案件概由前後案法官自行協商併辦,如不能協商,才由後案承辦法官簽請審核小組議決;並無當然大案不併入小案或專庭不併入普通庭的慣例。

另外,司法院訂頒「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7條規定,「刑事牽連案件合併審判者,應僅立一卷宗號數,其已分別繫屬者,後案應併前案辦理,且並用原各卷宗號數。」

台北地院表示,北院審核小組因訴訟經濟及避免判決歧異,決議將後案併由前案審理,並無不當,也符合司法院實施要點的規定。

台北地院指出,審核小組依規定並無主動召集會議議決併案問題的權限,必須後案承辦法官簽請併案,才可議決。況且扁案是由後案承辦的審判長、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共同簽請審核小組「議決是否依本院慣例後案併前案之方式,併予本院團股審理」,審核小組並無要求交出扁案、追回傳票等情事。

陳致中探視 扁辦:一定提抗告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30下午前往探視。高志鵬表示,陳水扁看過合議庭的裁定理由書,不能接受其中三點理由,認為都是為了押人才寫出來的。

扁辦指出,法院指定特定法官審理,毫不掩飾地違反司法獨立審判的憲法要求,徹底剝奪陳水扁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一個披著虛偽司法正義外衣的新威權體制儼然形成」。扁辦幕僚說,律師一定提抗告。

蔡英文:扁案併案疑點 應有交代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二度被羈押,蔡英文指出,從扁案可以看出「審前羈押」成檢方辦案手段與工具,而陳水扁被戴上手銬,過去社會多次討論,認為未審判、無逃亡之虞的被告上手銬,違反憲法保障人權的規定,面對社會批評,司法單位沒能修改行政命令、保障司法人權,讓人遺憾。

蔡英文也說,扁案尚未進入實質程序,為何急著在此時併案、改變承審法官?蔡英文表示,民進黨希望陳水扁勇敢面對司法,但是審理必須公正,司法機關能不能獨立於社會輿論之外,能不能不受政治力的干擾,這些民眾的質疑,政府跟司法機關都該積極向外界說明或處理。

賴英照:給法官純淨審判空間

司法院長賴英照30日強調,人民期待司法必須客觀公正,憲法並明文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因此,建構獨立公正的司法,一直是司法院努力的目標。

賴英照表示,近日以來,各界及部分法官所提出的意見,他相信很多是基於同樣的出發點,希望司法獨立公正,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賴英照強調,維護司法公信力,司法院當然責無旁貸,但也需要各界共同支持,才能克竟全功。他再次呼籲各界尊重憲法,留給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共同維護審判獨立並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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