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房屋買賣地產問答專欄(45)

劉世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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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問:我們預算投資購買樓房出租,可否解答以下一些問題:

(1)是否一定要有租約?
(2)租約內文要包括什麼?
(3)可否要求按金費用?
(4)可否拒絕租給養狗的租客?
(5)租約表格可以在什麼何處拿到?
(6)租客有什麼需要知道?
(7)租客是否要提供收入資料,銀行信用和過往租住記錄?
(8)業主可否巡視租出樓房?
(9)誰可以更換門鎖?
(10)租金如何決定?可否加租?
(11)租客遺失門鎖,可否收取更換費用?如有退票,可否收取費用?租客的按金是否要支付利息?
(12)如何可以知道最新的租務條例?

答:您們買樓房收租,要留意租務法例:

(1) 租方同意是一份合約。房東和租客同意支付的租金,租住單位,提供的設備。長租短住,不一定要求租約,口頭承諾亦可以。提議有書面的租約,方便日後用作備忘和報稅或糾紛記錄。另類出租物業要有書面合約。

(2) 租約要有房東業主姓名,聯絡住址。內文包括起租日期,租金,交租日期。
水電煤氣雜費是否包括在租金之內。

雙方要遵守的條例,符合市政府的租務條例。雙方都要有一份合約。

(3)房東可收取首期租金。例如每月或每星期的租金,作為租約完結前最後一個月的租金。

(4)出租物業是共管柏文公寓或鎮屋,禁止養寵物。租客要遵守,否則,房東可以拒租。

(5)租約可以自己填寫,在文具公司亦有出售,也可以委託地產經紀出租,準備租房文件。

(6)雙方需要知道權利和責任,例如繳交水電煤氣費,剪草掃雪,租客財物保險,維修。

(7)房東可以要求新租客提供現時居住地址,以往租住資料,僱主證明書,收入和一些可供電話查詢租客的聯絡人。

(8)房東需要24小時前通知租客,約看租出單位的原因。遇到緊急事故或得到租客同意則例外。

(9)租客更換門鎖,要得到業主同意,並有1套鎖匙給業主。業主可以更換門鎖,配備1套給租客。

(10) 如果樓房是空置的,雙方可以商議租金。租住1年後才可以根據政府租房條例的指引,通知加幅。

(11)租客門匙要早配1套。業主可以收取管理的費用。退手續費用亦可以向租客收取。按金的利息是要支付的。

(12)政府的租務條例,可以上網查看或者致電當局查詢和到辦事處取閱有關單張。

如果買賣合約是在2007年12月31日或之前簽妥,交吉日期在2008年2月1日或之後完成,可獲退稅。

初次置業人士購買新舊房屋(價錢460,000.-或以下),可申請退稅高達$3725.-。例如購買$600,000.-的樓房,根據上述計算方法,然後收回退稅$3725.-。購買$300,000.-可獲全數退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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