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部份非盈利機構員工抱怨工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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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考林斯2008年3月13日雅加達報導)非盈利機構是人們選擇就業、實現自我價值、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途徑。不過,非盈利機構和盈利企業之間“同工不同酬”等現象挫傷了部份員工的積極性。有關輿論從市場機制、社會公益等方面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安妮.凱希基金會日前發表報告說,美國的非盈利機構預計面臨人材短缺的局面,因為工作人員抱怨工資低,工時長,責任大。還有人抱怨看不到提升的希望,中高端人材開始跳槽,轉向待遇好的盈利企業,或者跑去端美國政府的“鐵飯碗”。

媒體引述跳槽者的話說,同類工作,在民營企業的薪酬可能是在非盈利機構中的兩倍以上。跳槽者還說,只有到了企業後他們才有了買房、償還學生貸款以及結婚成家的能力。這份報告是在對6000名非盈利機構僱員的調查基礎上形成的。

報告的作者之一帕特里克.科溫頓說:“早期趨勢表明,在非盈利部門工作可能缺乏經濟刺激,人們可以在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干同樣的活,但是工資更好,勞動條件更好。”

* 大部份資金靠募集而來*

特里沙‧萊斯特是北卡羅萊納非盈利中心機構的副總裁。她證實了所在地區的這種情況。她說:“總的來說,(非盈利機構)薪水要少得多。幾年前我們在北卡羅萊納州進行了一次調查發現,非盈利機構的員工整體教育素質高,但是和他們在盈利企業以及政府部門中工作的同伴相比,薪酬要少。非盈利機構人員總體上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

非盈利部門工資待遇為甚麼偏低?科溫頓說,非盈利機構的運作,其中包括員工工資待遇等,缺乏市場機制的作用。他說:“這是非政府組織系統中廣泛討論和爭論的問題,問題不僅涉及工資,而且涉及整個非盈利系統實現資本價值的方式。這個系統的資本運作不是靠市場,非盈利部門中缺乏綜合市場分析和市場比較。”

北卡羅萊納非盈利中心副總裁萊斯特說,非盈利機構也可以盈利,但是按照美國法律,其盈利與僱員關係不大,這一點同企業完全不同。她說:“非盈利機構也能盈利。這種說法的意思是,企業盈利部份要分給股東,而非盈利機構的盈利必須用於機構的運行。”

她說,非盈利機構不能像企業那樣給首席執行官200萬美元的獎金,因此更談不上按照部門業績,參照市場供求關係,有規律地給僱員加薪了。

華盛頓郵報說,非盈利機構的資金大部份是社會募集的,每年僅籌款花費就相當可觀,用在慈善和社會服務項目上的資金因此大打折扣,為員工加薪可能就更談不上了。

*目的在社會公益*

馬里蘭州瑪利亞‧喬斯救助機構總裁康尼認為,進入非盈利機構的好處,除了個人掙錢外,應該重在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救助弱勢群體。取得工作經驗,結識朋友,這對剛畢業以及缺乏工作經驗的人來說很有吸引力,這也是非盈利機構創建、享受稅務優惠、志願人員踴躍參加、社會各界紛紛支持的原因。

不過,輿論還是大力呼籲改革目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等現象。萊斯特說。她說:“人們需要事先知道(非盈利機構)工資低的情況,然而,這不能成為繼續維持非盈利機構工資水平低的藉口,因為我們工作的重要性,如果不高於其他企業,至少也應當和他們並駕齊驅。”

她還表示,要提醒非盈利機構董事會、首席執行官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要想留住高素質人材,就必須以適當方式補償他們,制定出一種能夠過上正常生活的工資標準,這是非盈利機構的重要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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