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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買上億豪宅?府澄清:卸任寓所是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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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六日電)媒體報導,總統陳水扁大手筆在信義區購買豪宅。總統府今天表示,購買新屋並非事實,總統卸任後,顧及總統夫人吳淑珍醫療方便的原則下,不適合南下高雄,決定先行在台北承租具有保全管理的大樓,作為未來暫時的寓所,租期一年,屆時再決定固定居所。

時報周刊今天報導,陳水扁買的豪宅位在十四樓的面南戶,為了保有陳致中和陳幸妤各自家庭的私人空間,目前扁家在寶徠花園廣場至少買了兩戶,這兩戶上億豪宅,預計五二0後就會過戶。至於,卸任辦公室則將搬到凱達格蘭學校裡。

總統府下午發布澄清稿指出,陳總統未來將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所提供的事務費及禮遇金承租卸任後的辦公室及寓所。

總統府指出,陳總統原先規劃卸任後搬回民生東路住居,但因在整理過程發現有大量白蟻,短期間不易妥善處理;並考量其安全性縱深不足,之前發生被丟擲汽油彈,令人擔心。

總統府表示,總統在顧及夫人吳淑珍醫療方便的原則下,不適合南下高雄,因此決定先行在台北承租具有保全管理的大樓,作為未來暫時的寓所,租期一年,屆時再決定固定居所。至於外界報導總統購買新屋一事,並非事實。

總統府進一步表示,參酌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每月領取新台幣四十一萬元禮遇金,另有每月四十萬元的辦公室租金及三十萬至三十一萬元的寓所租金,合計2000年至2006年,六年半期間李登輝共領取及支用九千多萬元。

總統府指出,但在2007年「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實施後,陳總統並無如此優渥的禮遇,未來將以其事務費及禮遇金的一部份,作為承租辦公室及寓所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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