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遭受冤獄致函胡錦濤主席

馮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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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

您好。

我是回國創業遭受迫害的留日學者,曾經在日本最著名的一橋大學研究生院留學,研修經濟政策。前些日子,我已給向您寄出二封信,第一封信反映如何保證日本華僑及其親屬在上海的人身安全及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的問題,第二封信反映如何縮小中日之間的信息及其獲取能力的差距以及中國公民出版自由權利與著作權受到侵犯的問題。今天給您寫第三封信,向您控訴我留日回國創業遭受冤獄的親身經歷,希望您與中國政府真心切實地關心與保護我們海外留學生。我們這些海外留學生在美國、法國、日本等外國的土地上遊行示威抗議外國機構、高舉中國國旗、弘揚愛國熱情沒有任何風險,還會受到所在國家的警察保護,也不用秋後算賬的擔憂。但是,我們回到自己的國土、自己的家鄉還能如此自由地抒發自己的愛國熱情嗎?不要說愛國遊行示威的權利,就是人身自由的權利、財產權都無法保障,一旦受到權勢者或行政部門的侵犯,連司法救濟權都沒有。我所處的上海就是這樣,這個中國最現代的城市卻是一個貪官污吏最得意、冤假錯案最多、司法黑暗、沒有法治的城市,連我這起舉世聞名、簡單明瞭的冤案也要拖延七年尚未糾錯,其他冤假錯案就更沒有平反的希望,一個沒有誠信、不會反省、堅持錯誤的上海當局還在繼續犯錯。

我的冤案發生於7年前,是黃菊、陳良宇在上海當政時期的行政、司法部門犯下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出版自由權利與著作人權益的罪過。我留學日本回國創業,創辦了從事計算機軟件開發及經濟信息諮詢的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成為留學回國人員企業的佼佼者。我們編輯了中日兩國第一本研究與介紹中國日資企業、對華投資與貿易的日本企業以及上海市區縣及主要產業的電子工具書《上海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版)》中文版(ISBN 7-900609-33-4 同濟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國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版)》日文版(ISBN 4-931548-98-9 日中展望出版社出版),上述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後受到當時上海市長徐匡迪、副市長周禹鵬等政府機關領導人、企業、新聞媒體及讀者的一致好評,並使天倫公司作為留學回國人員企業的代表應邀免費參加2000年10月24日~28日第二屆上海國際工業博覽會,展示上述電子出版物。但是,在博覽會落幕後的十五天,同樣的上述電子出版物卻使我與天倫公司陷入一場冤獄。2000年11月13日,我被上海市公安局查禁支隊以「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接著就是逮捕、判刑。2001年6月,我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與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並處罰金40萬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也是維持法院的錯判。

當年我的辯護律師楊紹剛(上海紹剛律師事務所主任、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會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原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在法庭上請求本案合議庭應當依法判決被告人馮正虎無罪,他在辯護詞中寫道:「被告人馮正虎作為留日歸國的學者,抱著拳拳愛國之心,利用其掌握的高新技術,開發了有利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有利於介紹上海投資環境的電子出版物,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特別一提的,據本辯護人瞭解,外地的出版社瞭解該電子出版物的內容後,爭相要求出版。被告人馮正虎為上海作了一件好事,理應稱讚。」但是,上海灘的一小撮權貴已流氓成性,根本不敬畏法律,不知道認錯,有權就有一切,既然抓錯人,就一錯到底,送進大牢,屈打成招,企圖讓無罪的人認罪。2000年11月13日至2003年11月12日,我拿著日本的工作簽證卻在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勞役,度過三年冤獄。在監獄中,一個無罪的囚犯要比一個有罪的囚犯遭受更多的折磨與虐待。因為我堅守法律與無罪的信念,就會常常會被關進「嚴管室」遭受虐待。獨身關押於一個3平方米的牢房,早上5點半至晚上9點半端坐在8公分寬細長的低凳上面壁,除了吃飯、大小便、洗漱之外,不准離開。每天連續端坐約14個小時;每天三餐白飯加醬菜,監獄警察擅自降低國家規定的服刑人員最低營養標準;最炎熱的天沒有洗澡,最寒冷的天不准穿棉襖、鞋子;這種殘忍的體罰虐待傷害服刑人員的身體,吞噬生命。

在監獄中多次的虐待,我都挺過去了。在最後一次關押的「嚴管室」裡,我承受三十幾天的連續虐待後,仍在所謂罪犯年度總結表上寫下「無罪」兩個大字,我可以做到寧死不屈。我堅守了自己的良心、一個中國知識份子的氣節,獲得了監獄警察與其他囚犯的敬重。但是,我的身體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正如我在獄中致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長的萬字控告信中寫道:「的確,我能承受這種體罰的折磨。正如俞靚隊長(註:主管我們這一組犯人的監獄警察)在我們小組年終評審會上說:「很少有人在嚴管室裡挺過三十幾天,馮正虎就是其中的一個」。我的意志是堅強的,但身體的傷害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坐骨神經、腰椎、頸椎部以及胃腸都受到明顯的傷害。由於營養缺乏,體質下降還會引發其他疾病,慢慢地吞噬生命。當我體罰至第30天的時所發生的一幕令我終生難忘。由於餐餐醬菜,沒有一點油水,四、五天大便不通。那天,肚子一受涼就通了,但大便時胃腸痙攣,痛得死去活來,大便一結束,我眼前一片漆黑,倒在地上,有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頓時感悟到人類的殘忍,為什麼人與人之間要這樣仇視,不珍惜他人的生命?過了一會兒,我依偎著牆,喝了幾口熱水,稍微有一點緩過氣,我又坐上這個用於體罰的細條凳子,繼續平靜地承受苦難。這時我有一個心願,當我走出嚴管室後,我一定會向喬監獄長匯報。我第一次走出嚴管室後,我認為這是偶然事件,因為像我這樣文明的吃本分官司的服刑人員是不可能有第二次嚴管。因此,我與我的家屬、律師都保持沉默,放棄追究的權利。但是出現了第二次嚴管,又一次受到這種無道理的、漠視生命的處罰,不得不令我驚醒,這已不是一個偶然現象。我不去上告,還會有第三、第四次。這種每天連續的體罰要比一、二次毆打,對服刑人員的傷害更大。」

胡錦濤主席,您想一想,上海地方政府這些所作所為是不是愚蠢呢?如此殘酷的打擊我們這些回國創業的愛國學子對國家的利益有什麼好處嗎?您已經看到,中國的海外留學生多麼愛國,在中國政府需要他們幫助時,他們從各個學校紛紛湧上外國的街頭,高舉中國的五星紅旗,挺身保護奧運聖火,傾注對祖國的一往深情。但是,當幾千面五星紅旗在國外的街頭威風飄揚的狂歡時刻結束後,這些中國留學生回到學校,回到平靜的現實中,他們聽聞他們同胞回國的遭遇又會有如何感受呢?不寒而慄。我與這些高舉五星紅旗的在日中國留學生一樣深愛自己的祖國,而且我已站在祖國的大地上做貢獻。我與您這次將在中國大使館裡接見的中國留日學者、學生一樣,都是學有成就的中國留學人員。我1986年畢業於中國名校復旦大學研究生院,1991年又曾在日本名校一橋大學研究生院留學。曾任上海市研究生科技與經濟中心理事長、上海市學生聯合會研究生委員會主任、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財經大學講師、上海企業發展研究會會長、中國企業發展研究所所長、日本社團法人中國研究所客座研究員、(北京)中國企業經營諮詢公司高級顧問,現在就職於(日本)日中展望出版社,又在國內創辦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八十年代我已在國內發表學術論文許多及專著多部。留日後,我的論文榮獲1997世界管理大會赤羽學術獎,又主編了中國第一本最新最全介紹日本經貿與企業現狀的大型工具書《日本經貿要覽》中文版(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參與編寫教育部面向21世紀課程的研究生教材《產業經濟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還編著出版《上海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版)》中文版、《中國日系企業要覽(2001年版)》日文版、《中國日系企業要覽(2005年版)》日文版、《中國日系企業要覽(2006-2007年版)》日文版、《日本企業(2007-2008年版》中文版。而且,在信息技術領域上也有創建,發明研製了《中日Windows9X多系統引導Ver 2.0》軟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專利局的專利證書。日本民主黨黨首小澤一郎的名作《日本改造計劃》中文版也是由我與另一位留日學者共同翻譯,並在上海遠東出版社出版。我簡述了我的履歷,就是在表明一個問題:我是一個熱愛自己祖國、為祖國作貢獻的人、是學有成就的中國留日人員,但上海行政、司法部門是如何來回報我對祖國的熱愛與貢獻呢?這個迫害海外留學人員的冤案不平反,就意味著所有海外的中國留學生回國創業都有可能遭受迫害,馮正虎的昨天就是他們的明天。

2006年11月上海又發生了這類迫害。我有一位十幾年未見的朋友孔先生,原來是上海社會科學院的青年學者,80年代初去澳大利亞留學,後來成為一位學有成就的澳籍華裔學者,是澳大利亞ABC教育基金中國地區經理,在就業理論與實踐領域裡有創造性的貢獻。他已入籍澳大利亞,但仍心繫養育他的祖國,隻身自費來中國做貢獻,用他創建的《就業五步曲》理論與經驗幫助中國解決失業問題。一年多前我在上海見到他時,他聽聞我的遭遇感到很氣憤,但不相信他自己會碰到,因為北京的教育部、中國社會科學院等中央機構都支持他提議的研究與培訓項目。但是,沒有想到厄運很快出現。一位警察出身的國內合作夥伴劉某與他反目為仇,2006年11月15日晚7:00綁架他上車,並將車開到上海市靜安區公安局門口附近停下,向他家屬勒索錢款,勒索錢財不成就撕票,把他押進公安局,誣陷他犯合同詐騙罪,綁架也成了合法的拘留,繼續施壓,逼他交錢與《就業五步曲》技術項目的全部核心機密資料,但他一直憤怒地抗議,在上海市看守所拘押36天半後,被折磨到法定拘留期限的最後一天釋放,警察利用職權還繼續讓他在恐懼中度過一年的取保候審期,最後什麼罪都沒有,但他的精神與身體卻被整垮了。上海官官相護,沒有一個部門為他的遭遇伸張正義,他只好自認倒霉,留住一條命平安地離開恐怖的上海,他在澳大利亞有一個家,還有一條歸途。他沒有想到,原本想藉助我的經營能力幫助他的事業,結果是我的坐牢經驗與法律知識給他提供幫助,他自己也飽嚐了我的遭遇。他滿腔熱情、不遠萬里來報效祖國,卻遭受牢獄之災。2008年1月,他終於懷著憤恨、悲哀的沉重心情黯然地離開上海,返回澳大利亞。中國從此又失去一位專家的幫助,中國政府又多了一起侵犯人權的案例。

公正地說,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歡迎海外留學人員回國是積極的,因為海外留學人員會給他們帶來投資資金、新技術、豐富的海外人脈關係及資金源,是有利可圖的好事。而且,為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儘量提供各項優惠條件也是一個事實,我創辦的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作為留學回國人員企業2000年10月24日~28日應邀參加第二屆上海國際工業博覽會展示就是一個實例。當時受邀請的留學人員企業只有13家,日本留學人員企業是3家。在第二屆上海國際工業博覽會期間,新聞媒體一致把留學人員企業創業區譽為「工博會」的亮點,提出了「築巢引鳳」到「以鳳引鳳 」的吸引人才措施,也就是把創造良好的環境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措施,提升為以留學回國人員的創業示範與實際成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但是,僅相隔15天,在同一個城市裡,因為同一本電子出版物,卻發生了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命運。我的冤案事件,使上海政府苦心經營的成果瞬間被摧毀,對國內外放出一個什麼信號?殺一儆百,阻止了將要飛回國的鳳,也使已紮營安居的鳳心有餘悸,尋機逃生。在一個沒有法治的地區,政府機構及其官員可以隨意許諾,給你優惠政策或特權,讓你一夜暴富,同樣也會以法律的名義掠奪你的所有財產,還要把你送進大牢,搞實業的人當然怕,他們幾乎在與黑社會的流氓打交道,沒有一點安全感。而且,沒有當地權勢人物的保護,一旦在地方上落難,就根本無法得到任何司法救濟。

我認為,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其實是人才之間的競爭。海外人才最重要的一大部份是海外留學人員,這是派出國與所在國爭奪的人才資源。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是提高中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國策。國內有的地區經濟政策優惠,創業機會甚廣,但生存環境不穩定,不安全,公民的基本權利也難以保障,誰敢棲身創業,久留此地。以物質利益優惠的政策來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只是下策,只有營造一個適應創新的寬容環境才是上策。一般回國創業的留學人員均有專長、技術或資金,工作能力亦很強,只要有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他(她)們都能發揮才華,創造財富,在體現個人價值過程中,也為國家和所在地區的發展作了貢獻。留學人員有優點,愛國愛家鄉,法制觀念強,有專長、技術、海外關係,熟悉海外發達國家的技術、產品與管理經驗,是海外對華投資的先導與示範。留學人員也有弱點,僅僅基於對中國憲法及其法律的瞭解而行事,對政府部門的規章瞭解很淺,對行政管理部門的「黑箱操作」更是不瞭解,因此,在創業的過程中容易犯規操作,尤其發達國家的中國留學人員長期在政策穩定、自由創業的環境中生活與工作所形成的價值觀念、工作行為準則,不一定適應中國或地方的政府管理體制。這些海外留學人員滿腔熱情回國創業,但自衛能力、防範意識很差,容易犯自由主義的錯誤。因此,需要當地政府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營造一個自由創業的寬鬆環境,發揮特長、取長補短、珍惜人才、熱情指導、允許創新、寬容犯規。這種寬容精神不僅僅是中國駐海外的大使館、外事辦公室、商務部等對外的行政部門具備,而是所有的行政部門都應該具備的,一個良好的投資與創業環境是所有行政部門的共同努力。殺鳳容易,引鳳難,一個行政部門的工作失誤,就會破壞整個大局。

我們海外的中國留學生是熱愛祖國、熱愛中國人民。但是,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是否真正熱愛我們的祖國呢?怎麼能放任地方權貴踐踏中國的法制、隨意侵犯中國公民的法定權利呢?是否真心實意地歡迎我們海外中國留學生、華人回國創業,共同建設一個自由、民主、法治、和諧、尊重人權的新中國呢?我希望中國政府能營造一個安定、文明、和睦、法制健全的社會環境,不希望再有人「享受」我的遭遇。在中國的轉型時期,中國人民希望胡錦濤主席的執政能力是強有力的,能堅決貫徹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制約地方權貴的為所慾為,依法糾正所有的冤假錯案,有氣魄團結一切力量,包括反對中共的人,存同求異,和平競爭,和睦相處,共同建設我們的祖國與家鄉,讓海外的優秀人才回國有用武之地,而不是回國遇難、人財兩空、淒然離去。這也是我對您的期望。

我坐在上海的家裏給您寫信,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送給您,也請駐日中國大使館轉送,我希望您有機會閱讀我給您的信,可以作為治理國家的參考。您訪問日本期間,我決定不回日本。或許,這也是上海當局的願望,您在北京召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上海的國保警察擔心我上北京,您在日本期間,他們難道不怕我回日本向您請願嗎?免得上海當局做出有損國家聲譽的阻止舉措,我還是自律吧。我不會刻意去出上海當局的醜。當然,我自己也考慮暫時不回日本,我既不願站在歡迎您的隊伍中假裝微笑,也不想站在向您抗議請願的隊伍中讓您感到難堪,我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向您表達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的意願。

祝您訪日順利成功。希望您訪日回國後,應當關注訪日期間所有中國公民提出的批評與請願。

此致
敬意

中國公民:馮正虎

2008年5月3日上海仁和苑

註:本信函已於2008年5月3日用特快專遞郵寄胡錦濤辦公室(EMS編號:EU487311234CN)

附件:
1.《中國公民行使出版自由權利的懲罰》(《督察簡報》2007年9月5日第3期)
2.《馮正虎案撼動憲法權利》督察簡報》(《2007年11月26日第7期》
3.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方圓法治》雜誌2004年12月刊登的記者楊建民專題報告《以憲法權利的名義出招—-上海馮正虎非法經營案透視》。該文已轉載於:
東方法眼http://www.dffy.com/fayanguancha/fangyuan/200412/20041231110017.htm

馮正虎的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號302室
郵編:200433
電話:021-55225958
手機:13524687100
E-mail:fengzhenghu@hotmail.com
http://fzh999.net(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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