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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利益分配表 台外交部主動提供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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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六日電)外交部推動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疑案,外交部今天表示,所謂的利益分配表是外交部主動提供給檢方,外交部長黃志芳沒有不法圖謀;巴紐案中的慶寧公司是虛擬帳戶,跟過去幾十年來外交部為了某些秘密外交任務所需要做的方式沒有不同。

外交部為了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透過「慶寧公司」匯款給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的帳戶。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上午在外交部召開記者會說,慶寧公司是虛擬帳戶,是在秘密外交下,因不便在國際匯款過程中暴露出款項來源是外交部,所以會設虛擬帳戶,但銀行方面與收款國都會知道匯款人是誰,這樣做的目的是基於與無邦交國打交道時,因外交保密上的需要。

媒體報導亞太司長李傳通昨日答覆檢方偵訊的談話與黃志芳的說法有出入,並指稱李傳通與會計長楊德川都坦承匯款過程確有瑕疵。對此,葉非比表示,李傳通向檢方的說辭是,「他本人沒有到新加坡陪金紀玖取款」,而非「外交部未派人陪金紀玖取款」。

葉非比說,楊德川向檢方的表述是,本案匯款過程是按照一般會計核撥程序,外交預算是首長制,只要有書面經過簽核程序,會計單位就會撥款,過去如此,本案也是如此,楊德川如果認為撥款程序有瑕疵,錢怎麼會撥的出去?

葉非比並詳述外交部派部長幕僚到新加坡強力促請金紀玖把錢匯回台灣的情況。她說,去年十二月下旬,外交部開始發現金紀玖有推託的情況,就強力要求金紀玖到新加坡把錢匯回台灣,過了幾天外交官員從台灣到星國與金紀玖在下榻旅館會面,當時已經是傍晚,但金紀玖忽然說女兒在上海得病,隔日要前往處理,會馬上返星。不過,外交官員當時表明不可以,要金紀玖先把匯款處理好,但是第二天早上,金紀玖就失聯了。

就在約定匯款的當日,吳思材也從另一個地方到新加坡,這名外交官員就和吳思材兩人在星國等金紀玖等了三、四天,但仍未見到人,於是吳思材就跟這名官員回台北。

至於所謂的利益分配表,葉非比說,這份名單的分配基礎是二千萬美元,如果加上金紀玖聲稱巴紐期待的二千萬美元援建款項,加起來就是金紀玖原先喊出的四千萬美元。

她表示,今年三月外交部準備針對巴紐案提出訴訟後,就開始準備司法文件,三月下旬吳思材緊急向外交部表明帳戶的錢不見了,外交官員就陪吳思材去新加坡的銀行,希望拿到對帳單,但未拿到;隔天吳思材回到台北,就把所謂的利益分配表交給黃志芳,黃志芳一看發現是重要證物,就指示外交官員應連同其他準備的司法文件,等四月份提告時,就向檢方提出。

葉非比說,外交部四月十五日正式以背信侵占罪向金紀玖提出告訴,四月二十五日傍晚接獲檢察官來電,說是否有吳思材所稱有份利益分配表,黃志芳當晚就把這份分配表從原先準備的司法文件抽出,交給檢方。

至於黃志芳是否有向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告知這份分配表的內容,葉非比表示,「這個部分我不清楚」;她並說,黃志芳目前不會有請假的問題,會用剩下有限的任期,盡力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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