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博士奔喪遭拒簽 籲媒體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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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娜採訪報導)澳洲公民、澳大利亞地球科學研究院高級地質師劉松發博士在一週前驚聞母親過世,速向澳洲中國駐堪培拉大使館提交加急簽證申請。但因其修煉法輪功,多次與大使館交涉,未果。至今滯留澳洲等待簽證。

上星期天(4月27日)中午劉松發得知母親在當天凌晨1:30因腦血栓病去世。第二天(星期一)早晨9點他就趕到堪培拉中國大使館辦理回中國的簽證。大使館工作人員告訴他:現在申請簽證必須先訂機票。於是他馬上去訂機票,機票訂在週二晚上9:55。

週一中午12鍾他拿著訂好的電子機票又趕到大使館,工作人員核實機票後告訴他,可以辦理特別加急申請,並要他週二早晨9點來領取簽證。按照常規,如果在早晨9:30點把簽證申請遞交上去,最快當天12點到12:30之間就可以拿到簽證。如果過了9:30遞交申請,一般情況也可在第二天早晨9點可以拿到簽證。

週二早晨9點他又趕到大使館,簽證官員告訴他:「簽證還沒有辦好,你12點鐘再來」。12點鐘,劉松發又趕到大使館,簽證官員告訴他:「不行,簽證還沒有辦好。」劉松發就問他們:「到底是什麼原因?昨天你們告訴我今天早上9點來取。今天早上來了你們又說讓我中午來,現在中午來了,你們又說還沒辦好,是什麼原因,有什麼問題?」 簽證官員說:「我們不給原因。」因為劉松發的簽證是和他的妻子,兒子一起申請的,劉松發當時就問:「是我一個人的簽證有問題,還是三個人都有問題?」「是你的有問題。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妻子和孩子的可以先發。」「讓他們先走吧。」 「可以。」

在大使館等了約40分鐘之後,簽證官員告訴他:「還不行,你妻子和孩子的也不行。」劉松發問:「你不是說他們兩個沒有問題嗎?」 簽證官員回答:「我是說,我們可以考慮給他們先發。他們的也有問題,現在還不能發。」劉松發又問:「你什麼時候能發?你們這樣變,也該給個說法嗎。我們的機票是今天晚上9:55。」 簽證官員不說理由,還是讓劉松發回家等待。

週二下午4時,使館簽證官員給劉松發來電話說:「你妻子和孩子的簽證可以發,你5點鐘來拿。」5點到大使館,5:20終於拿到了劉松發妻子和孩子的簽證。於是他趕緊開車帶著妻子和孩子趕往悉尼機場,晚上9點55把他妻子和孩子送上了回國的班機。

在經過了這些周折之後,劉松發提請人們注意:「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正常情況下,特別加急簽證是幾個小時就可以辦好的,至少是隔天就能辦好。他們手中一定有個黑名單,當他們對照黑名單發現我是誰以後,就改變了一切。因為當他們不知道我是誰時,他們答應得很好,這是很明顯的。當知道我是誰後,就不給我發簽證,也不說明任何理由。」

為了盡快拿到簽證,週二晚上劉松發送走妻兒後,給家裡打電話,要了一份醫院出具的他母親的死亡證明書。週三的一大早他就送到大使館。管簽證的官員不收,說:「我們不給你簽證不是因為沒有這個。」並把劉松發的護照退給了他。

於是劉松發單獨和簽證官員說:「你們這樣不給我發籤證是非常不合適的。全世界不管哪個政府,不管哪個個人,對孝子奔喪都會提供方便的。我想中國政府也應該會這樣做。我在澳大利亞政府部門工作,有很多人認識我,我有很多朋友,他們很快就會知道這件事。可能有信寄來,電話打到你們這裡來。」聽到這些,管簽證的官員有些警覺,要劉松發把剛才所說的話寫出來。劉松發說現在心理很亂,要回家考慮一下。回家的路上他接到大使館的電話,要他再到大使館去一趟。

到大使館後,見劉松發的是一位參贊。他明確地告訴劉松發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才不給發簽證,要他給中國打電話:保證他的妻子和孩子在中國不做和法輪功有關的事,並讓劉松發保證他妻子和孩子安全去,安全回來。劉松發答道:「你後面這句話是我想問你們的。我希望你們能保證他們安全去,安全回來。這不是我能夠保證的事。」這位參贊又問劉松發:「他們(指我妻子和孩子)是不是法輪功學員?」「不是。」然後他就讓劉松發把護照留下說是再考慮,並說:「我們現在不給你發簽證,不是永遠不發。我們會考慮。」這次談話後,大使館再也沒有找過劉松發。至今他的護照還被中國大使館扣留。

事發後,劉松發的朋友和同事都感到非常驚訝和遺憾,為什麼孝子不能及時回國奔喪。目前堪培拉有一個參議員已經對此事表示了關注。他給中國大使寫了一封信,要求他們重新考慮劉松發的事情。

因簽證被拒,劉松發博士至今不能夠回到中國為母親悼念,不能夠安慰因失去妻子而備感孤獨的老父,不能夠盡一份孝子之心,不能夠了卻普世認同的心願。

同類案情回顧

案一:2006年,澳洲公民羅明強因父(著名詩人羅深源)病逝,去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申請加急簽證被拒。領事館要求羅明強保證在中國期間以及回來之後不再參加和法輪功有關的活動,作為他回國為父親送葬的交換條件。遭羅明強拒絕。多次向中領館要求不果後,羅明強和其在澳州的親友們於中領館前為其父舉行公開悼念儀式,並按照中國的傳統習慣,在追悼會上當場焚燒了寫有他 父親在大紀元退黨後所得的號碼紙張,以告慰其父在天之靈。

案二:2002年,澳洲公民芮駿的母親馬桂林,因為信仰真、善、忍,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被判刑1年半關入上海青浦勞教所,在裡面備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10個月後,一個健康的人就被折磨得重病,獄方眼看要出人命,不得不將她放出就醫,出獄後不久去世。當芮駿向中領館申請簽證時,遭中領館拒簽。後芮駿當地議員寫信和打電話給中共駐悉尼領事館的官員要求他們尊重基本人權,甚至澳洲外長唐納也出面寫信給使館,希望他們從人道的角度給予簽證,但是中領館要求芮駿放棄修煉法輪功寫保證書後纔放行,芮駿拒絕中領館這個無理要求,最終中共悉尼領事館官員無人性讓芮駿這個獨生女兒,無法送她母親最後一程,留下終身遺憾。芮駿年邁孤獨的老父當時就被氣得病倒,卻不得不獨自一人面對這一切,因此那天參加馬桂林追悼會的上百名親朋好友無人不罵中共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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