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羅:我們熱愛什麼樣的生活

摩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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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狄馬的作品真正引起我的關注,是從《坐著的權利》、《馬丁·路德·金之夢》、《甘地的限度》開始的,這幾篇文章表明他已經是隨筆界(如果有這個界的話)一個獨具特色、不可忽視的重要寫作者。最近較為全面地拜讀他的隨筆集《我們熱愛什麼樣的生活》,其中不少文章反反覆覆讀過(比如《一九九八:尋找善良》《假貨、信仰以及底線突破》《莊稼的質問》《華盛頓:偉大的幾分鐘》),對他的寫作有了更多的瞭解,思想上也受益甚多。狄馬不只是一個寫出了精彩文章的作家,而且是一個有所發現的思想者。用飽含感情的、富於感染力的文筆將自己的思想發現表達出來,既能滿足讀者激發思想的需要,又能滿足讀者情感認同和審美愉悅的需要,這就是隨筆作品在當代讀書界受到高度重視的主要原因。狄馬無疑做到了這一點。他的兩個發現和三個關鍵詞給我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第一個發現:我們是人盲。

狄馬的第一個發現較為集中地體現在《一九九八:尋找善良》中。看這文章的開頭,我粗心地把他理解為一篇時事評論,細細咀嚼才理解他實際上揭示了我們的基本精神狀態。一個農民深夜路過一個村莊,被村民當作小偷抓住並活活打死。這樣草菅人命的事,民間官間時常可聞。遇到官間所為,我們的習慣是不做聲;遇到民間所為,我們的習慣是感嘆生民不懂法,送一頂「法盲」的帽子了事。可是,事情是不是真的這麼簡單?如果沒有殺人償命的法律,我們就可以天天往鄰居的飯碗裡撒老鼠藥嗎?如果沒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我們就可以將農藥灌進膠囊賣給垂危的病人嗎?在耶穌號召愛仇人、釋迦牟尼號召愛一切生靈的時候,現代法理及其法律體系還遠遠沒有誕生。尊重他人性命是不需要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的。就是在這個地方,狄馬發現,一些人之所以操刀舞劍、草菅人命,原因並不在於他們是法盲,而在於他們實際上是人盲。「他們的腦子中根本沒有人的概念,他們不懂得只要是人,就是一具活脫脫的、有生命的獨立實體,需要每一個別的人都善待和尊重。」

脫離《一九九八:尋找善良》之後,我們應該按照狄馬的原意,將文中他們改為我們,表述為:「我們不是法盲,我們是人盲。我們的腦子中根本沒有人的概念,我們不懂得只要是人,就是一具活脫脫的、有生命的獨立實體,需要每一個別的人都善待和尊重。」我們對於權力、利益、觀念、禮數、身份、功名等等都看得很重,唯獨對人卻視而不見。狄馬的這個發現,對於我們疏理民族文化資源、判斷我們的文化性格和精神狀態,具有巨大的提示作用。

人是一種很容易忘乎所以的動物,一不小心就忘記了自己是誰,這時不妨默誦一下狄馬的發現。

第二個發現: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真正難度在於,對手也必須是一個講究基本遊戲規則的人。

狄馬的第二個發現集中體現在《甘地的限度》裡。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在20世紀產生了巨大影響,也取得了同樣巨大的成功。這一思想包含兩個基本理念,第一,我們有責任捍衛自己的權利、尊嚴和自由,必須抵制妨礙、剝奪我們的權利、尊嚴和自由的一切權力和暴力。第二,當我們抵制妨礙、剝奪我們的權利、尊嚴和自由的一切權力和暴力時,我們必須懷抱生命神聖的信念,決不使用暴力手段對待暴力。所有非暴力主義者都相信,只有非暴力才能遏制暴力的循環,真正結束暴力的罪惡。

許多所謂現實主義者對非暴力不合作思想予以蔑視和嘲諷,因為他們具有堅不可摧的暴力主義信念。有的人對這一思想崇尚不已,讚美有加。在20世紀80年代人道主義春風吹過中國大地以後,和平主義、非暴力主義以及政治和解的思想漸漸有著微弱的呼吸與生長。1989年的政治事件以後,這一思潮有所加強,而且與憲政思潮和保守主義思潮以不同的音階相呼應,甘地、托爾斯泰、馬丁·路德·金、曼德拉、薩哈囉夫、哈維爾等等名字時不時地以漢字符號在中國印刷品中閃爍著迷人的光輝,一些具有強烈理想主義傾向的人為這些名字所傾倒。這些言說大多處於哲學理念的層面,「告別革命」的口號就是這一哲學理念在政治和歷史層面所形成的思想成果。

狄馬的第二個發現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呈現的。他通過對甘地、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深入研究,對非暴力的實質具有深刻的理解。他說:「說到底,『非暴力』是什麼?它是一種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宗教運動,實質是以吃苦隱忍的精神、以道義的力量邀請對方共同遵守人類的文明準則。它的真正難度在於對手也必須是一個講究基本遊戲規則的人。」他發現那些站在甘地、馬丁·路德·金對立面的黑暗力量,其實與自己的挑戰者具有相同的人文理念和相等的人文素質。在雙方都懂得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他人權利的前提下,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實際上是一場「非暴力合作運動」。沒有英國殖民當局和英國政府的合作,甘地的成功是不可能的。沒有美國政府和美國主流社會的合作,馬丁·路德·金和他的黑人同胞的勝利也是不可能的。狄馬說:「甘地一生共絕食16次,其中針對政府的幾乎每一次都使他們大為惶恐,不得不讓步。但在這種讓步的背後,其實是一種人的生命觀念在轉變……」在介紹甘地發起的反對當局食鹽法運動及其勝利時,作者寫道:「這是人類歷史上一次典型的以靈魂的力量抵禦暴力的感人嘗試,它的意義在於施暴的一方由此認識到了弱者心靈的偉大,不僅放棄了食鹽法,而且沮喪地認為,他們在這次事件中丟盡了英國人的臉。——可對我來說,真正嚴重的問題是,假如他們壓根兒就不要臉呢?假如他們把警察換成軍隊,把棍棒換成裝甲車和坦克,事後不僅不以為恥,反而以為他們取得了歷史性的勝利呢?」

狄馬的提問充滿了思想的力量和良知的痛苦。在我的閱讀範圍內,狄馬的發現是中國人對於非暴力不合作思想的最深刻的理解。我沉重地認同和稱讚他的這一發現,同時我絕望地抗議他啟示我們懷疑這一偉大思想資源的險惡用心——儘管他在險惡的同時是如此痛苦。

狄馬的第一個發現是他的全部思想的基礎,在這一發現的背後,是一個人文主義者的世界觀、人類觀、價值觀,以及他對於生命尊嚴和人類幸福的祝願。我不敢說這是他的理論貢獻,但這至少說明他已經抓住了這個時代正在艱難呈現的某種哲學思緒,那就是對人的生命價值的覺醒,對人的權利的尊重和捍衛。他對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獨到解讀,就是建立在他的第一個發現基礎上的。如果一個社會在整體上處於人盲狀態,缺乏對於他人生命和權利的尊重,人與人之間的遊戲規則就不可能建立起來,非暴力不合作也就絕對無從展開。

狄馬的全部寫作都是圍繞著他的兩個發現展開的。與此相關聯,他對他的時代提出了一些要求,目的當然在於促使我們擺脫人盲狀態,早日認識人,努力成為人。至於如何才能認識人並且成為人,狄馬有著進一步的思考。他的一系列思考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關鍵詞中。

第一個關鍵詞:憐憫。

「人盲」當然不是看不見奔波在地球上辛苦覓食的這種兩腳動物,而是無視這種兩腳動物內在的精神內涵,是放棄對於這種兩腳動物(包括自己)的道德要求和價值持守。這種兩腳動物只有在意識到了內在的道德律令、用靈魂的眼睛看見了內在的價值規範的時候,才能稱之為人。他們的基本特點是對生命的熱愛、對生命世界的善意、對生命權利的尊重、對一切生命個體及其痛苦的憐憫。他反覆強調做人就應該「懂得愛,懂得憐憫,懂得美和善良。」在談論博物館功能時,他批評那種通過展覽突出英雄的功績而漠視生民的生命的理念。「每一個人,一走進博物館都不約而同地撫今傷昔、緬懷逝去的生命,不管他曾經是敵人還是朋友。」這才是具有人文價值的博物館和紀念館。他通過對比中外武術的差異發現了我們內心的寒冷和狠毒。「外國的不論是柔道還是拳擊,都只能給人造成硬傷,而中國武術中諸如硃砂掌、陰風腿等許多招數是表面上看似乎完好無損,而不出月餘,便要內裡化膿,在痛苦中慢慢死去。真正的善良是伴隨著憐憫的大悲心,而我們這個民族恰恰缺乏的是憐憫和同情。」如果我們「懂得愛和憐憫,敬畏和悲嘆每一個短促而勞碌的生命,那麼,寡廉鮮恥、喪盡天良的事一定會少得多。」

憐憫是人作為一種生命對待生命世界所應該具有的基本態度,是人之為人的情感底線。沒有這種起碼的情感本能,這種兩腳動物就不是人而只能是人盲。

第二個關鍵詞:文明。

人在解決對於生命世界的情感態度的同時,還面臨著一個相關問題:如何理解、建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的人較多看到人與人衝突的一面,主張逢人必斗,是敵必殺。這種主張體現了人內心所具有的一定程度的嗜殺本能。可是,人是一種在本能與理想、慾望與價值的衝突中求取平衡的動物,本能與慾望是與生俱來的,理想與價值則是主觀建構的。人正是在建構理想與價值的過程中逐漸演化為人的。和平、友愛、寬恕、協作的倫理思想和價值理想就是由人類世世代代建構起來的。這一理想就是所謂文明的核心,它已經不同程度地內化為人的基本素質。一個人無論在社會結構中處於什麼階層,在利益紛爭中處於什麼位置,在政治衝突或者情感衝突中處於什麼境地,只要他具備基本的人文素質,尊重基本的文明準則,他就必定會尊重他者的生命和權利。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才可能演化為「非暴力合作運動」。

狄馬引述了一個材料,有人問那個製造假藥的老婦人,你知道別人吃了這些假藥會死掉,怎麼還製造假藥?老女人淡然地回答說:「他們又不是我的孩子」。這位老婦人只懂得珍愛自己的孩子的生命,而不懂得珍愛他者的生命,說明那些基本的文明準則還沒有內化為她的素質,她像鱷魚一樣捕殺同伴的孩子解決飢餓問題。狄馬沒有將這位老婦人看作個別現象,他所看到的是文明準則離我們還有若干距離。

第三個關鍵詞:信仰。

狄馬的著作對於人盲所表現出的各種缺點提出了溫情脈脈的批評,喚醒人們的憐憫心和文明意識是他有意為之的掃盲行動。有一個詞語狄馬沒有動用,但是常常在他筆下呼之慾出。我指的是與人盲對應的「神盲」一詞(他用的是另一個比較莊重的詞:信仰)。人在精神上最終的歸宿,不是泥土不是功勳不是後代,而是通過與最高存在的溝通而達成的生命意義。沒有這種意義的建構和認定,我們就只是神盲。我們作為人盲的許多罪過,可能跟我們的神盲狀態息息相關。狄馬說得很明確:「我們的時代以及個人生活淪落到今天千瘡百孔、到處漏水的境地,原因不是個別的,而是全體的;不是枝節的,而是根本的;我們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沒有了確立短期目標的那個永恆目標;沒有了確立具體紀律的那個絕對準繩;沒有了構築一切語言的那個最後詞根;沒有了臨照一切黑暗的那個至大光明。一句話,上帝、尼采、釋迦牟尼、查拉斯圖拉、老聃、墨翟相繼去世以後,我們沒有了自己的信仰,這才是焦點中的焦點,癥結中的癥結。」

狄馬算是說到點子上了。一個人要擁有狄馬所說的那個最後詞根、那種至大光明,才能讓自己的生命跟宇宙存在建立最廣泛最深刻的精神聯繫,這種聯繫可以命名為愛,也可以命名為神。上文所提到的那位老婦,那麼勇敢地用假藥傷害他人生命,竟然沒有一點愧疚和懺悔。她的愛心僅僅體現為對自己的兒子的愛,這種愛停留在動物本能的狀態,而沒有多少人氣可言。一個人沒有神性的照耀,就很難有真正的人性覺醒。把動物本能當作人性,這是所有人盲最常犯的錯誤之一。

2003年1月,寫於北京黃村

(摩羅:狄馬先生隨筆集《我們熱愛什麼樣的生活》,最近由花城出版社出版。據說該書折騰了5年,換了5家出版社,簽訂過4份出版合同,可見如今出版一本隨筆集是多麼不容易。本文是該書序言,原名《發現人盲》,特發表於此,祝賀狄馬著作的出版。)

──轉自摩羅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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