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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議事轉播修法 待立委考察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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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六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會議事轉播草案,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提案主張,立法院會議除秘密會議,應透過網路及電子媒體公開。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認為,全案應待立委出國考察後再行處理,若先立法,將是倒果為因。會議主席吳清池則裁示,全案擇期再審。

攸關國會透明化的議事轉播制度,朝野協商決定由立委組成考察團,考察各國國會議事轉播相關制度,原定會期中出訪,後來改為延至立法院休會成行。

翁金珠等人則提出「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立法院會議、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除秘密會議外,應全程錄影錄音,並透過電信網路或電子媒體予以公開,由立法院另訂公開辦法。

翁金珠在委員會審查時表示,立法院法制局已提出各國議事轉播制度的專題報告,內容相當清楚,不需要立委出國考察。

林錫山指出,法制局的報告是兩年半前所提出,要開放議事轉播是一個方向也是絕對的趨勢,但如何建立機制,牽涉製播過程、預算等層面,建議等立委考察團出國考察後,下會期將提更完整的報告,屆時應該就會有結論。若先立法,所訂定的內容與未來參考立委考察意見所訂辦法有所不同,將是倒果為因。

不過,翁金珠無法接受林錫山的說法。她指出,根據朝野協商,今年四月底就應完成國外考察,既然沒有完成就作廢,應盡速通過草案。

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也認為,委員會尊重翁金珠的提案權,排入議程審查,希望能有些進度,不需要等考察後再處理,且未來立委若對秘書處所訂辦法有疑慮,也可再依法審查。另外,他提及,應思考開放轉播範圍是否應限縮於常設委員會,而非所有委員會。

吳清池則裁示,本案因院會和委員會有不同草案處理中,有不同的程序,暫時不處理,另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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