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鳳凰縣政府逼遷也逼夫妻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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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湖南下崗女工高光俐,因其經營酒店的地塊被開發商看中,在未獲得一分錢的賠償下,上月底,當地政府用行政手段進行了強拆。其夫因是公務員,當地縣政府對其也進行施壓與威脅,導致原本幸福的家庭破碎,在強拆前被逼離婚。

對當地政府行為感到失望

5月28日上午,鳳凰縣政府組織了公安、消防、城管、房產等部門人員,用挖掘機和鏟車將高光俐經營的場地夷為平地。

高光俐說:「講到這個政府我就頭痛,欲哭無淚,我沒想到政府會這樣,從來沒有遇到過,怎麼可以這樣整百姓。拆完後找官員協商,還是那個價,不要就沒得談,還說那天的強拆費用要我負,還講不講道理,還有沒有人性啊。」

舉債創業 剛見收益被下令強拆

據悉,2005年,香港啟盛集團同鳳凰縣人民政府簽約南華山國家森林公園整體開發項目,投資總額約為1.8億元人民幣,該公園的主大門正好設在高光俐的經營地點。

為了生計,2003年8月,高向親朋舉債30萬元依法取得虹橋黃金路段縣液化氣公司兩棟大樓9年零4個月的經營期限,經營酒店生意,為了改進經營環境,她將酒店整合成含苗藥足療館、網吧、澡堂公廁、酒店早餐部等綜合經濟實體,現總投入超過70萬元。

高光俐說:「因是黃金地段,我不怕,跟朋友借錢經營,正當經營初見效益時,政府要開發那個地方,我是小老百姓,只有配合你,除網吧外,其他幾個經營項目都停止,後因為補償未能落實一直停業至今。」

因失去生活來源,高光俐曾借高利貸償還債務,因補償協商一直沒有結果,無法繼續經營,一些高利貸債主幾次登門強索、威脅,險些釀成血案。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她把自己的房子賣了還債。

高光俐說:「你應該按合同法和物權法補償我,我的投資也需要獲得補償,它不按法律做,一個房產局官員說『我們拆遷從來不按法、不依法。』我被欺負得沒辦法,一直找他們,拖了三年時間,現在房屋都被拆了,不知還拖到何時?」

兩個不同結果的評估

2007年10月,在當地政府的操作下,以縣液化氣公司作為委託,要求物價部門對高光俐的經營狀況進行鑒定、評估。10月22日,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的評估結果出來,她的酒店每年純利潤為307,188元人民幣。

高光俐表示,經副縣長田小平等部門官員審查後,認為評得太高了,要求重新評估。物價局價格鑒定中心用一個星期鑒定出兩個不同結果,最後的結果是把當初價格鑒定結論307,188元改為179,540元。

記者致電鳳凰縣政府辦公室詢問,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他對這個事不太清楚,要記者明天打電話給縣政府法制辦查詢。

網吧合夥人被威脅 夫婦被逼離婚

高光俐的網吧經營合夥人歐金波也遭到當地官員的警告威脅,要他寫出書面材料,證明他們是假和夥、真出租,如果不肯寫,就對他判刑、罰款。2007年11月,證照齊全的網吧被迫關門,歐也被逼離開了網吧。

2008年3月至5月期間,高光俐夫婦又幾次被縣房地產管理局口頭通知強拆,並違規越權作出了66萬元補償的行政裁決,5月19日,下發了強拆決定書。

5月21日下午開始,當地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政法委等領導相繼找到在縣司法局任職的高光俐的丈夫,對他進行各方面的施壓、威脅,要求他與縣裏無條件保持一致。

為了不拖累丈夫,5月26日,高光俐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

高光俐哭著告訴記者,她說:「店是我開的,這段時間,各部門都找他談話,他是農村出來的孩子,有這份工作很不容易,我不想連累他(大哭),不是我們感情不好,而是他們一直逼,現在弄得我們離婚了,我獨自帶著一個三歲的孩子,就因為我們沒有背景和關係。」

不足4萬元的雜物間獲得百萬地塊補償

據瞭解,原鳳凰縣一位退休的高官,位於該公園附近價值不足4萬元的雜物間,只因現在縣府某些官員是他當年提拔當官的,就獲得國有黃金地段的百萬地塊(市值約200萬元)的補償。

另外,南華山國家森林公園使用權轉讓和開發專案啟動是2005年之前合同進行的。四年來,開發商一直沒有辦理任何法定手續,今年縣政府只用兩天時間辦好了批文。有民眾批評,這是違規立項和土地劃撥,明顯的官商勾結。

高光俐表示,「我除了繼續上訪,我還能怎麼辦?請媒體及輿論為我們主張正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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