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連寧:楊佳的死「輕於鴻毛」嗎?

楊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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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毛澤東有名言曰:「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這話我把它簡化為「犧牲必然,死人難免」,估計沒有曲解。下面的話我不敢簡化了:

「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假如你是個80後,全然不知這話的來頭,你會是什麼反應?我猜你可能會愕然:「啊?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這不明明是野蠻史嘛!」或者你會為自己悲哀:「哦!原來人類歷史就是一部自相殘殺的歷史呀!」

如果你讀過亞當斯密對歷史的概括:人類「受理性與同情心的引導,」「不斷滿足改善生活境遇的慾望。」你兩相比較下會有取捨:「這話離譜了,還是亞當斯密的話靠譜。」——總之,你的反應都沒錯:這話不對!以我那點馬列底子也知道這話不對:階級鬥爭的前提是互為依存,消滅了對方找誰斗去?還有,國家就是緩解階級鬥爭你死我活同歸於盡的調節機器嘛!(儘管列寧這話不如「國家是公民以賦稅購買的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公僕」的話正確!)可當我告訴你這話是毛主席說的,你會怎麼反應?一愣?然後訕訕地嘟噥:「也可能有道理吧?」或者你一拍大腿:「要不毛主席說『8億人口,不鬥行嗎?』原來他是這麼看歷史的!」

與上述毛澤東的歷史觀一體,還有他的生死觀:「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然後說為什麼而死就重於泰山,為什麼而死就輕於鴻毛等等。生死觀就是生命觀。毛說有些人的生命重於泰山,有些人的生命輕於鴻毛,等於說人的生命有輕重高低貴賤之分,有些人死了都輕於鴻毛地不足惋惜。對這話我今天已無法接受,儘管我當年把這話背得滾瓜爛熟,並渴望「重於泰山」地犧牲在攻佔白宮或克里姆林宮的台階上!

生命對於每個人的可貴,不僅因為對於他本人只有一次,還在於每個生命對於宇宙都是永遠不可拷貝,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地彌足珍貴,即每一個生命在宇宙的無限時間和無限空間中獨一無二!基督教不認為人有權結束自己的生命(自殺),就是基於這種類似「上帝賜予」的生命價值觀。因此,「天賦人權」的起源是「天賦人命」——這和中國人認為「出人命」是天大的事也接近。「人人生而平等」,而生命權的平等是人類所有平等權的源代碼,怎麼能說人的生命價值有輕有重有高有低有貴有賤呢?

對此,你會說現實生活中人命就是價值不同嘛。我當然知道坐英航摔死和坐國航摔死的賠命錢可能差10倍,也知道高幹「植物人」花了幾百萬還活在特護病房裡,而小病就可能要了看不起病的窮人的命。我們這裡先說「人生而平等」的道理,先不說「又無處都不平等」的事實行吧?就是說,我們先說生命價值的道理。你馬上又說了:毛主席說的就是人生價值與人生意義嘛,是說人活得價值有輕有重嘛。沒錯,毛是說「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重於泰山,為敵人而死就輕於鴻毛。可我們前邊說了,世間最寶貴的就是生命,人的生命高過一切價值——你認可不?

你不得不點頭認可,甚至認可人類為了自己可以犧牲其他生命——不信你到最人道的牛羊豬雞屠宰場看看,你都會不忍心。假如再碰上有人給活豬動脈裡注水,你忍無可忍地就想制止——如果你不忍心看到任何生命(包括豬命)是輕如鴻毛的,我們就有了討論生命價值的共同底線:牲畜的生命為人而犧牲已到了你可接受的極限,而要人的生命為哪怕再神聖的事情而犧牲,你就無法接受。因為世間再沒有能超過生命價值的任何價值——為錢死?肯定不值;為權死?也不值:為異性死?好像你背過「愛情價更高」也可拋的詩句。

對了,你背過「生命誠可貴」,但和愛情一起都可以為「自由」而拋的詩句。你馬上會反駁說,誰說我無法接受?誰說人的生命不能為神聖的事情犧牲?為保衛祖國而犧牲的戰士少嗎?為共產主義理想而犧牲的先烈還少嗎?更現實地說,為下井挖煤死的,為打通隧道死的,常有嘛。於是,你馬上會回到毛澤東的生命觀:「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你看,你終於還是認同「犧牲必然,死人難免」了吧?好了,我要跟你討論的,恰恰就是毛的生命觀是否正確?

不知你唱過「五星紅旗,你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沒?這個理念大約能代表毛澤東的生命觀,當然也包括他灌輸給你的生命觀:世間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物!最直白的表達莫過於文革中的口號:「革命加拚命,拚命幹革命;有命不革命,要命有啥用?」——就是說,「五星紅旗」(國家),「人民的利益」,「革命」等等,都比生命更有價值,更重要,都是值得犧牲生命的神聖事物。這就是毛的生命觀與世界主流文明的生命價值觀的根本區別——他顛倒了價值,貶低了生命:國家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保護人民安身立命,怎麼能讓人民為它犧牲呢?還有,人民的利益不就是生存與發展嗎?怎麼能讓人民為它而死呢?再者,鬧革命不是為了能過幸福生活嗎?怎麼為革命連命都不要了?

你又反駁了:那保衛國家,保衛公共利益,搞改革不都得有人犧牲嗎?我說沒錯,別說為了咱自己國家的利益會有犧牲,那美國大兵幾乎每天都有死在伊拉克的,可能也不全是為了美國人民的利益。我們理念交鋒的茬口不是會不會死人而是該不該死人!你聽清楚了,我的觀念的內核是:所有的生命都不該剝奪,凡是人就不該死——在現代生命價值觀看來,所有人類的戰爭死亡事故死亡甚至死刑都屬意外——都屬人類在保護生命時百密一疏的意外!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和未能夠制止的悲劇!而「重於泰山」的理念卻不是,它把犧牲變成人願意看到甚至執意追求的結果!我年輕時差一點被忽悠著主動獻身,把自己當成原本意義上的犧牲品(祭祀貢品)奉獻在神壇上!上述理念,已使我由全盤照搬毛主席教導的生死觀轉變為無法接受他的生命觀(至於毛真實的生命觀,沒有史料我不能臆斷)。我認為,正確的生命觀也可以借毛的句式換個內容說,就是:「奮鬥也要避免犧牲,死人的事是不該發生的。」 也簡化為「避免犧牲,不該死人」。

打仗時首先要千方百計保護自己,然後才是設法殲滅敵人。這用我提醒嗎?戰士的本能嘛。面對艱險任務要以確保安全為首,避免任何犧牲,而不是只避免「不必要的犧牲」——好像還有「必要的犧牲」似的——我認為宣傳「黃繼光」「董存瑞」「邱少雲」就是宣傳「必要的犧牲」,就難免忽悠青少年主動獻身。你要說我對烈士大不敬,我認為你把他們宣傳成視死如歸的喜劇才是大不敬,而如實地表現英雄當時全力求生卻功虧一簣的悲劇,可能更真實,更對得起英靈,也更能教育青少年。以我年輕時渴望為革命犧牲的情懷,誰敢說我的說法是侮辱了先烈,褻瀆了神聖,首先要看他自己的一腔熱血有沒有我年輕時那麼熾烈,他吃的苦,作出的犧牲有沒有我年輕時那麼多。你該知道,我能這樣反省不想褻瀆任何人,只是褻瀆了自己的青春!

「避免犧牲,不該死人」,絕不是我在這裡自許高明,而是文明價值觀和野蠻價值觀的分野:不該死人卻死了人,我們才會真正痛惜生命,而不會像3天哀悼日剛開始就喊起口號來。避免犧牲卻出現犧牲,我們才會亡羊補牢地痛改前非,就像美國西點軍校全拿敗仗做教案,找教訓,而我們的軍校只講勝仗。聽到有人勸家長不要為壓死自己孩子的「豆腐渣」校舍問責,更聽到有人說只要「黨疼國愛」就「做鬼也幸福」——要說褻瀆,我認為這才叫褻瀆生命。而像毛澤東那樣講「犧牲必然」「死人難免」,邏輯就變成了死人不重要,為什麼而死才重要;也變成了光悲痛不行,還要趕緊化為鬥爭力量才對——這就是我猜測天安門廣場上的人群沒怎麼悲痛就振奮起來了的原因——80後也受毛爺爺教導嘛,別自以為是「新新人類」。

這就回到我們的正題上了。任何人的死亡都不該發生,都是悲劇。所有生命都同等重要,而不是死人不重要,怎麼死才重要,或誰死了就重要,誰死了就不重要。秉持現代生命觀,我們不能說6個警察的死「重於泰山」,楊佳的死就「輕於鴻毛」,對不?我們說「避免犧牲,不該死人」,是因為我們人道主義地悲憫生命。而一旦不幸發生了死人的事,我們會譴責肇事者,包括楊佳,包括導致楊佳殺警的肇因,就因為我們憐惜生命,不會像毛澤東那樣把生命看成是「犧牲必然,」「死人難免」,更不會認為價值神聖就「死得其所」「重於泰山」,而犯有罪錯的人就死得「輕如鴻毛」,不足惋惜。我年輕時跟著人喊過「×××(當時的自殺者)死有餘辜!」的口號,今天都有負罪感:惻隱之心跑到那裏去了呢?今天面對楊佳殺警案,越痛惜這7條生命(楊佳必死)的消失,就越要探究悲劇的肇因,也就越要避免它的重演,像西點軍校那樣只研究敗仗!這才是我們應有的生命觀念。

毛澤東認為全部人類歷史是殘酷的階級鬥爭史,他的生命觀才是個輕視生命並區別輕重價值的觀念。背靠今天的生命價值觀,我們從中嗅出了上個世紀的野蠻與血腥,讓我們告別它吧。我在《還是要唱國際歌》裡給自己留下過話題,這就算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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