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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南華大學解聘 賀德芬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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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九日電)私立南華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專任教授賀德芬,日前被校方以「違反聘約,情節重大」為由解聘,賀德芬強烈反彈。她自認被解聘的主因,是批評學校的政策;表示將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位於嘉義縣大林鎮的南華大學,是由佛光山創辦人星雲法師號召「百萬人興學」成立的學校;遭解聘的賀德芬則是前台大教授、也是前倒扁總部發言人,對於這起校園內的人事風暴,已經引起教育當局注意。

據了解,南華大學是於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召開教評會,討論賀德芬續聘案,經三級三審,由在場的十八位委員表決,結果有十三位反對續聘賀德芬,理由是賀德芬教學不力、違反聘約、到校時數不足。

但是賀德芬卻認為,對南華大學的「不續聘」,自認並非教學不力,而是曾多次在校內會議「放炮」,並在個人部落格網站上批評學校政策,以及親自上佛光山「告狀」所致。

賀德芬不平地表示,她對學生的要求相當嚴格,從未無故曠課、缺席,也從不遲到、早退,更未在外兼差,校方的指控是對自己的一種羞辱,將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面對賀德芬的反彈,校方提出數據表示,賀德芬到校四年來,從未發表過任何一篇學術著作、期刊,也不曾申請國科會的研究計畫,雖然校方是以「專任教授」最高的年功俸聘任她,但她僅做到「兼任教授」的工作而已。

校方指出,學校在給賀德芬的聘書上規定,教師一週需到校八個「半天」進行教學、研究工作,然而賀德芬幾乎只有上課時間才會出現,已經明顯違反聘約,這也是南華大學創立以來,首次以教師法中的「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解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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