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振興房市法案 10%房價可抵稅最高$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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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之昊編譯)美國國會在七月份通過的「振興房市及經濟法案」,將給首次購屋者最高7,500美元的所得稅減免,希望刺激停滯已久的房屋市場。申請者個人必需在年收入低於七萬五千,夫妻總收入低於十五萬美元。

參議院金融委員會預計有160萬人將購屋,以獲得所得稅的減免。但分析家認為,這項政策對房市只能起些微止痛作用,不能真正復甦房市。另外,減免稅不是白給的,必須在未來15年內逐年還給政府,如果購屋者不了解詳情,財政也許會陷入困境。

房屋營建業是這項法案的主要推手。2007年的新房市場,有20%的購屋者是首次買房。房地產經紀人也是推動者之一,認為這將減少積壓,穩定房價,刺激銷售。有了減免稅,也能使買房者更容易得到貸款。

這項所得稅減免政策的運作方式是,在三年內沒擁有房產的購屋者,可以將房價的10%用來扣減所得稅,但最多不超過7,500美元。但房屋必須在2008年4月9日至2009年7月1日完成過戶(closing),屋主才能在2008或2009年的報稅單上扣除減免所得稅。比如原先要付8,000美元的所得稅,現在只要付500美元。如果買房者的所得稅只有5,000美元, 政府會退稅2,500美元。

房市在過去也曾受惠於所得稅減免政策。1975年,國會通過2,000美元的所得稅減免政策(以今天的幣值計算約8,200美元),大批購屋者進入購買行列,使得創歷史記錄的待售屋數量大幅減低。

但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次的所得稅減免必須在兩年內開始,分15年逐年還清,每年還歸還不超過500美元。如果房子賣了,剩下的退稅會在盈利額中扣除,如果房子賣得比買價低,剩下的就不用還了。

經紀學家認為,所得稅減免只能算是長期無利息貸款,而不是真的把現金交給買主。由於申請還需要時間,未必會幫上買房者急需的要求。另外,儘管買房者的買房意願或許會提高,但擔心房價還會繼續下跌的心理障礙,還是不能使房屋市場短期內復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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