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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集團搶民宅 重判12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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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五日電)嘉義縣男子林國義涉嫌夥同溫宏斌、張俊堅組強盜集團,今年三月間連續闖入民宅強盜財物,五月間警循線逮捕三人,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審酌三人為有計畫犯案,危害社會治安,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及十二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該強盜集團在今年三月二十六日晚間,以戴棒球帽、口罩等蒙面方式,侵入嘉義市中正路某美髮店,當時屋主正與友人正在打麻將,被告林國義、溫宏斌、張俊堅涉嫌持西瓜刀及玩具手槍闖入,在控制屋內人員後,強盜現金新台幣一萬八千多元、三支行動電話等財物逃逸。

案發後,警方查出歹徒懸掛失竊車輛車牌作案,經過濾分析案發地點附近可疑處所,並調閱通聯記錄,鎖定由林國義組成的強盜集團涉有重嫌。

判決書表示,該集團林國義、江宏斌兩人,曾於今年三月十五日晚間,前往嘉義縣中埔鄉地區,佯稱要找一名七十一歲陳姓老婦人的兒子,看見老婦人一人在家,便動手將被害人眼睛、嘴巴摀住,並強壓在地,搜刮屋內一千多餘元財物後逃逸。

警方掌握該集團成員行蹤後,得知主嫌林國義及嫌犯溫宏斌於五月十五日凌晨準備南下高雄市購毒,立即調派大批警力,在嘉義交流道附近圍堵,順利將林、溫兩名被告逮捕到案,並循線逮捕另一名被告張俊堅。

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審酌被告林國義三人強盜財物,而且犯案前先竊車牌掩飾,並戴上手套、分持西瓜刀及玩具槍等作案細節,為有計畫性犯案,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因此,被告林國義、江宏斌兩人,均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另一名被告溫宏斌則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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