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自由聯盟:楊佳案的審理和判決凸顯中國司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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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日訊】正如很多人預料的那樣,上海殺警案嫌疑人楊佳於2008年9月1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據報導,法庭開庭前,沒有任何上海當地居民拿到法庭的旁聽證,並且除了新華社記者以外,所有的媒體都被禁止採訪。參與旁聽的都是上海市公安局安排的警察和一些”重要官員”。

楊佳的父親楊福生開庭前也沒有接到開庭的通知,而楊佳的母親失蹤近兩個月,至今杳無蹤影。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楊佳和他的辯護律師未發一語。上海司法當局之前所謂的要對楊佳案進行公開審理的保證構成了對國人徹頭徹尾的欺騙,而上海的公檢法機關沆瀣一氣在隱瞞楊佳案的發案真相的情況下將楊佳從速處死的企圖昭然若揭,凸顯中國的司法制度是一個暗箱操作,黑不見底的深潭。

楊佳案本來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之所以該案引起世人普遍關注,是因為受害者是當今中國社會的強勢群體—警察,而且受害者數目達到11人之多:6名警察死亡,5人受傷。該案引起社會強烈的反響,每個人都在探問和思考楊佳製造該驚天血案到底出於什麼樣的動機,他在這之前到底受了多大的冤屈。

中國人是一個善於忍耐,甘於忍氣吞聲的民族,絕大多數的國人不被逼到殺父奪妻的地步絕不會走上操刀拚命而玉石俱焚的不歸路。楊佳作為一個中國人也不例外,何況在案發之前,楊佳沒有任何的刑事案底,其親友都反映他是一個遵紀守法的青年,連其父隨地丟煙頭,其母過馬路創紅燈這樣的小事他都反對,就是和朋友在一起打牌時也從不作弊。他是一個熱愛生活,喜歡登山,旅遊,攝影的普通北京青年;家境的貧困並沒有讓他放棄對大自然的熱愛,他的博客上所登載的攝影作品都能夠充分反映這一點。也許是在北京出生長大的緣故,楊佳見過不少世面,對社會的公平正義特別敏感,認為任何人不能隨便侵犯他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包括強權的執法機關;別人只要侵犯了他的權利,就要向他賠禮道歉,對他造成人身傷害的就要做出合理賠償。所以,在去年10月份楊佳在上海因為一輛沒有牌照的自行車被閘北區警察攔截訊問並被帶到當地派出所關押6個小時後,楊佳回到北京,通過各種方式向上海的司法機關投訴他在上海受到的警方不公正對待;在窮盡所有合法的手段而無法獲得合理的解決方案,並受到上海警方督察有關”再鬧就把你抓起來”的威脅後,絕望的楊佳叫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在”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要給你一個說法”的理念驅使下,單刀直入喋血上海閘北警局,致11警死傷,以他本人認為合理的手段為自己實現了社會公正。

楊佳殺警案無論對於他本人和他的父母,還是對於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庭都是一個悲劇。可以想像,楊佳的父母在他們的有生之年將永遠生活在悲傷之中;楊佳案留下了6個破碎的家庭,那些被害者也有妻兒老小,他們將永遠承受喪父喪夫喪子之痛。那種”白髮人送黑髮人”撕心裂肺的感覺可能只有當事人才能夠真正體會吧。本來,楊佳和他的母親,那些警察和他們的家人也可以像別的中國人一樣坐在電視機前觀看北京奧運會的開幕式,為中國取得的每一枚金牌而歡呼,也可以像你我一樣對鳥巢評頭論足;可是,7月1日的發生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的血腥事件使得他們與這一切都無緣了。

我們不贊成很多網民為楊佳殺警而拍手稱快,甚至說楊佳是在為民除害;可是,我們覺得在此譴責楊佳的血腥是如此的蒼白無力。是的,楊佳是不應當不加選擇地加害於那些他或許根本就從未謀面的警察(儘管他下手時放過了女性和年輕的警察);那些受害警察也可能平時作惡多端,等等。但是,如果楊佳的遭遇發生在我們身上,如果我們被警察無故傷害身體器官而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申訴尋求司法公正的話,我們會這麼做呢?在滿腔怨憤無處發洩的時候,我們還會嚴詞譴責楊佳濫殺無辜嗎?

所以,我們和所有關注楊佳案的人們一樣,希望瞭解楊佳案的真相,也就是說,是什麼原因使得楊佳做出血洗閘北公安分局的決定。楊佳完全知道殺害警察的後果是什麼;從楊佳去上海購買單程機票的行為來看,他此行已經抱定了必死的決心。既然決定以死相搏,那麼,楊佳的心裏肯定已經對這個社會的公正產生了徹底的絕望。弄清這個原因,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比如說,如果在楊佳向上海司法當局投訴當初在上海遭到警方的虐待時,上海警方不是抱著包庇的態度,而是對楊佳的投訴做徹底的調查,對違法的警察做出公正處理,並按照有關規定對楊佳做出合理的賠償;在楊佳向上海的法院訴訟警方濫用酷刑時,上海法院依法立案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那麼楊佳就會知道正義已經得到伸張,而絕不會產生以血腥暴力為自己實現司法公正的想法。

正如我們在”楊佳案是中國實現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的突破口”一文中所主張的那樣,一個主權在民的真正和諧的公民社會必須要有一個獨立和公正的司法體系作為保證。所以,楊佳案作為一樁影響巨大的刑事案,其獲得獨立公正的司法審理特別重要。如果普通的平民百姓有冤無處伸,司法機關審理案子的出發點是從維護司法機關的威嚴,或者更進一步說,是從維護當權者的政黨統治和利益為出發點,而不是以匡扶社會公正和社會正義為目標,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成為一個弱肉強食的暴民社會,胡溫所倡導的”和諧社會”永遠不會實現。退一步說,就是從維護當權者的統治利益出發,也應當讓楊佳案獲得公平的審理,讓那些違法的警察得到法律的懲處;剔除那些濫用職權的司法機關內部的害蟲,會使得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即使楊佳罪當死,也應當讓他死得心服口服,讓他沒有任何遺憾地離開這個世界,而這樣做對於那些九泉之下的受害警察也是一個告慰。當年的慈禧太后為了司法公正和社會公正還親自為”楊乃武和小白菜”冤案翻了案,當今號稱代表絕大多數中國人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黨政府做得怎麼樣呢?

不幸的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楊佳案的偵查和審理過程充滿了違反程序正義和暗箱操作的行為。且不說上海公安機關強行為楊佳指定同時擔任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的謝有明作為律師,在該案的偵查過程中,為了掩蓋案發真相,上海警方越區違法逮捕揭露楊佳案案發真相的本案證人—蘇州的郟嘯寅;千里迢迢遠赴北京非法綁架楊佳的母親;讓根本不具有精神鑑定資格的上海司法鑑定研究所給楊佳做精神鑑定;拒絕楊佳父親委託的北京律師和楊佳見面;作為楊佳案的當事人,上海警方不知迴避,違法直接從事案件的偵查;上海當地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拒絕旁聽,並拒絕媒體的採訪和報導;所有的這些做法,和美國南北戰爭以後南方的白人秘密處死黑人所使用的私刑以及舊時中國的黑社會和封建大家族”私設公堂”有什麼區別呢?如果我們的公檢法機關串通一氣侵犯公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那麼,我們中國人在受到不公平對待,尤其是被處於強勢群體的司法機關所傷害時,能夠通過什麼途徑獲得司法正義呢?在公民用盡合法手段尋求司法公正而無果後,我們還能去譴責楊佳們通過血腥暴力為自己尋求司法公正和正義嗎?

我們不希望看到”一個楊佳倒下去,千萬個楊佳站起來”這樣的血腥場面出現在中國!我們呼籲上海司法當局停止暗箱操作,釋放被綁架的楊佳母親,停止從當權者統治利益出發由中共的政法委控制法院對楊佳案的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和上海以外的第三方司法機構獨立對楊佳案重新進行偵查和審理,充分尊重楊佳本人和其父母的意願由其獨立聘請合格的庭審辯護律師,並且允許媒體對該案的審理進行充分,客觀,不受干涉的報導。

中國實現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從楊佳案的公平公開審理開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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