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於:由舉報人的悲慘遭遇看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何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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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訊】下列只是從網絡”正常渠道”收集的有限資料:

——2008 年3月13日凌晨4時55分,阜陽市穎泉區豪華辦公樓”白宮”舉報人李國福在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死亡。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返回阜陽市當天被穎泉區檢察院帶走,隨後被拘留、逮捕。此前李國福曾多次到北京舉報穎泉區委書記張治安違法佔用耕地、修建豪華辦公樓”白宮”等問題。檢察機關出具的調查結果顯示,李國福屬於自縊身亡,但其家屬不認可李國福自殺的結論,認為死亡原因蹊蹺。

——河北省唐山 市原新區物價局副局長李瑞芳,因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原新區政府一名領導和新區勞動局一名領導的經濟問題,遭到打擊報復,被冤判有期徒刑6個月。

——王秀雲單舉報本單位經理及出納等人的經濟問題,該經理竟然在辦公室中用事先準備好的鎯頭和匕首殘忍殺害。她沒有被批准為烈士,好不容易爭取來的結果,只是因工死亡,而且,沒有拿到一分錢賠償金。

——2001年,李文娟發現鞍山市國稅局存在少征巨額稅款等違法和違規行為,遂向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進行實名舉報。李文娟兩次被辭退工作,遭刑事拘留,後又被勞動教養1年,至今未恢復工作;2006年3月,CCTV《新聞調查》報導後,李全家受到全天24小時監視。

——2004年初,李玉春奔走至山東省檢察院、省反貪局等部門反映山東濟寧副市長李信的問題。2005年6月,李玉春被判包庇罪5年;李信被”雙規”,判決不明。

——1998 年新年前後,周偉舉報”寧官村土地案”,此案涉及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的岳母景玉蘭。此後,周偉以”非法集會示威”之名被拘數百天,隨後被開除黨籍。” 慕、馬”倒台後,周偉被提前釋放,但待遇終未恢復;2005年6月,老人因病離世;被舉報人結局:馬被判處死刑,慕被判死緩。

——1995 年,郭光允上書中央,反映程維高、李山林的問題。1996年1月,郭光允以”投寄匿名信,誹謗省主要領導”的名義被勞教兩年,並被開除黨籍。平反後,郭光允的黨內處分沒撤銷,職稱待遇等未恢復,醫藥費也沒有報銷。如今,這位每天花一半時間治病的老人選擇了避世。2003年8月9日,程維高被開除黨籍、撤銷正省級待遇。

——河北的舉報人劉曉靈,因為舉報一個全國人大代表,並牽涉到前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程維高,被以”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監獄裡度過了792天之後,直到程維高被”雙開”才被”宣佈無罪釋放”。

——呂淨一因反對市委書記李長河兩項決策,1996年,因莫須有的罪名”貪污公款3000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刑釋後,呂堅持舉報李長河的腐敗問題。1999年6月18日晚,兩名持刀者闖入呂家,呂淨一被刺8刀,其妻當場死亡。呂淨一現在每兩個月需輸血一次,只能跛足而行。——1994-1996年,於新華數次就張庭甫的腐敗問題上訪,最終,價值數千萬的國有資產被追回;同時,哈爾濱市常務副市長朱勝文等幾十名官員落馬。於新華一度被免職,並遭歹徒襲擊,險些喪命;張庭甫的判決不明。

——2000年1月,公民鍾鐵培寫信舉報諸暨市兩塊土地涉嫌非法置換,浙江紹興市國土資源局卻將舉報信轉交給了舉報對像諸暨市國土資源局,使其遭到打擊報復,隨之而來的是三年半的牢獄之災和事業荒棄。

“和諧”社會下,看到這駭人的一幕幕,不知你有何感想,是否在驚呼:還有天理嗎?

天理是甚麼?天理是人類本性中共同的信仰,它存活在每個人的心中,是人性本質中最後一份安慰劑,最後一棵救命草。面對社會的琳琳罪惡和種種不公,大多人都會以”還有天理呢”來安慰自己,以求活下去的勇氣和信心。但是,面對以上駭人的一幕幕,你不得不拷問現實:還有天理嗎?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中共就是抱著絕對的權力,始終不願有絲毫的懈怠,從”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黨指揮槍”,到”三個代表””先進性”等等,無時不刻不在”加強黨的領導”,中央到地方,黨委書記的權力一再加強,所有的權力機構都在其控制範圍,連人大主任都要兼任,新聞媒體更是黨的”喉舌”,最終導致如今絕對的腐敗,已是不爭的事實。前不久,公安部和廣東省還相繼出台查處國企領導人須注意維護穩定的規定,意在向世人宣告,要旗幟鮮明地把司法置於黨的意志之下。絕對的腐敗下,還有天理嗎?

在黨的絕對領導下,作為區委書記的張治安,控制了地方執法、司法機關的人財物,掌握了一方的絕對權力,有權指揮著地方司法機關辦案,引導著新聞輿論的”監督 “,舉報人在他的”地盤”上,又如何維護好自己的權利呢?同時,腐敗已形成一張網,一條利益鏈,形成一個強大的權勢集團。你舉報其中的任何一個,就會扯動網絡,拉動鏈條,就是與權勢集團為敵,反過來還得祈求權勢集團的保護,自然不會有好結果。上述現象已經表明,當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時,卻沒有國家機關來保障他的合法權益,甚至成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幫兇,舉報信往往落入被舉報人手中,舉報人怎麼也逃脫不了權力的掌心,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保全他的生命,甚至死的不明不白,稀里糊塗。中國人對於官員向來”寬宏大量”,對待舉報人,也許有點”失誤”,有點”不公”,尚可理解。但是,這些舉報人的遭遇實在太恐怖了,已經沒有底線可言,也就是說,沒有所謂的天理了!

與此相反,西方特別是美國的立國者一直立足於不同的理念,對政府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就是要限權、分權,以防止國家公權力的擴張和濫用,保障公民的權益不受強權的侵害,同時,他們把天理引申為”天賦人權”,就是說必須得到有效的保障。這樣一來,由英國思想家洛克和法國學者孟德斯鳩提出的分權學說而產生的三權分立,就成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在具體實施中,各國也有小的不同,比如議會制,行政、立法並不完全分離,但最終,保證司法獨立都執行的相當徹底,因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正的底線,是維護天理的底線。再加上新聞輿論監督的自由,有效控制了絕對權力的產生,最大程度保障了公民權益,特別是保障了舉報人的權益和安全。

同時,一些西方國家對於舉報人的法律保護體制比較健全。在美國,幾乎所有重要的政府部門,比如司法部門、情報部門、軍隊都有大批線人(也就是我們說的舉報人),新聞媒體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線人提供線索。美國、德國、新加坡等國家都有單獨的證人保護法,甚至還有專門的證人保護機構。1970年代,《紐約時報》記者靠線人獲得一份美國國防部有關越戰的高級機密文件,並公之於眾。國防部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紐約時報》交出幕後”洩密者”,但法院最終裁決該報享有報導”五角大樓文件”的權利,也有權不把線人的名字告訴政府。前不久因”出賣”了總統,而使”水門事件”公之於眾的《華盛頓郵報》線人(西方人常說的 ‘深喉 ‘)費爾特,以95的高齡安然離世,美國人認為他曝光了一個試圖掩蓋破壞對手行動的腐敗政府,他是一位英雄。近30年來,香港民眾實名舉報的比例也從33%上升到71%,主要原因是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證人保護條例,取得了民眾對法治和廉署的信任。

我們國家也有《舉報人法》,但是,沒有司法獨立,不分解絕對權力,沒有輿論監督的自由,制訂再周密的保護舉報人法都只能是迷惑人的空話。同時,在如此恐怖的絕對權力下,眾多的舉報人還在勇敢地、頑強地與強權抗爭,與腐敗戰鬥,也讓我們看到了中國人正直、堅韌、勇敢的一面,他們是當之無愧的英雄。可是,我們沒有能力保護英雄的生命,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一個抹殺英雄的國家,不配做強國!一個無力保護英雄的民族,如何在世界立足?舉報人的慘痛遭遇在呼喚統治者的良知復位,天理的喪失在呼喚中國人的覺醒,自由民主的世界在呼喚中國的司法獨立!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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