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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建草案 台立院經委會協商支持政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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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5日電)立法院會明天將處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協商後達成共識,支持行政院版本草案,將以特別預算方式,逐年編列新台幣5000億元經費。

立法院經濟與財政委員會日前聯席初審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根據初審通過條文,條例中所稱的公共建設投資內容包括完善便捷交通網、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設施與改善離島交通設施。

由於朝野立委要求要嚴格把關草案日後預算編列,因此,雖然特別條例草案一次匡列5000億元的經費上限,但必須分年辦理預算編列並審議;在經費來源上則得以舉債方式辦理,不受法令每年度舉債額度限制。

另外,委員會初審此案時,在立委要求下,草案再加入文化產業的概念與離島交通建設的項目,並決議在送交院會處理前由經濟委員會協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協商後達成共識,在草案第三條條文「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研擬、預算編列及推動,由各部會管理,並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管考」之前,增列「不受地方制度法代行程序及經費負擔之限制」;其餘條文均照委員會初審條文通過。

協商結論也包括,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開議後兩週內,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專案報告98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內容。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黨團認為應在特別條例草案中加入補助失業及就學的部分,至於行政院版本草案中的其他條文,黨團沒有意見;民進黨團明天將舉行黨團大會,討論此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表示,黨團原本之所以支持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楊瓊瓔所提、修正民進黨政府時期提出的法案,是因為考量該版本已具完整規模,較具時效性,但如今民進黨籍立委願意共體時艱,在委員會中退一步接受行政院版本草案,國民黨團深表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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