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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密醫治乳癌 3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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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3日電)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汪清鈺被控向醫院租場地,成立抗癌中心,並僱用無合法醫師資格的劉鏡為、邱天富為乳癌患者診斷。台北地方法院將他們判刑6到7個月不等徒刑,均得緩刑。

根據北院最新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威騰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汪清鈺,民國91年向台北市秀傳醫院承租1樓及地下1樓,設立「秀傳抗癌中心」,作為販售公司產品「新生一號茶包」的營業場所,並僱用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的劉鏡為、邱天富2人,在秀傳抗癌中心進行診療行為,並販售佯稱具有抗癌效果的產品。

其中,民國92年3月至9月間,劉鏡為身穿醫師袍自稱副院長,並與自稱邱教授的邱天富,共同診治罹患乳癌的病人。就診期間更向病患以1天新台幣6000元代價,推銷抗癌茶包。

病患服用數月後,病情未見好轉,且痛不可耐,但汪清鈺等人仍對病患佯稱「會痛是排毒現象」,讓病患繼續服用。後來病患到台大醫院檢查發現病情惡化,才知前後花了130餘萬元買的茶包與藥水是遭詐騙,於是訴請檢察官偵辦,檢方將3人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等人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已有悔意,因此判刑汪清鈺1年2個月,劉鏡為、邱天富各1年。因3人符合民國96年減刑條例,汪被減為7個月,緩刑4年,劉、邱2人被減為6個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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