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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台灣大併凱擘 違反廣電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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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王憶紅、林恕暉、廖千瑩/綜合報導〕國內有線電視史上最大併購案,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因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十五%股份,而富邦金又為台灣大哥大股東,等於台北市政府間接投資台灣大哥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認為,如果股權結構沒有改變送審,注定無法過關。

台灣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指出,案件仍在主管機關審理中,說買賣生變,不知根據為何。富邦金總經理龔天行昨天指出,他不懂廣播電視法,富邦金確實投資台灣大,富邦金也確實有台北市政府法人大股東,大股東要做甚麼沒辦法決定。

北市府間接投資台灣大

NCC發言人陳正倉坦言,案子還沒送到NCC委員會審查,不過廣電三法規定很清楚,黨政軍不能介入媒體,審查時「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其他委員則表示:「法律規定這麼清楚,如果讓台灣大哥大過關,我們大概會馬上坐牢。」

NCC雖然已經著手檢討黨政軍投資比例問題,有意放寬間接投資可達十%,但陳正倉表示,茲事體大,這一波衛廣法修正條文,並未送行政院審查,要先召開公聽會再決定。

過去台達電曾經投資愛爾達電視,NCC查出政府四大基金購買台達電股票,等於有官方投資,最後沒通過。

台灣大哥大在9月以五百六十八億元天價,買下凱擘十一家系統台,合併後國內有線電視市場戶數約一百六十萬左右,已逼近有線電視法「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上限,NCC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近十五%股權,而富邦金為台灣大哥大股東,就股權結構而言,已違反黨政軍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條款。

「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九十二年實施後,成功逼退無線三台與中廣黨政軍持股。中華電信推出多媒體隨選視訊(MOD )平台後,興致勃勃投資MOD上架頻道愛爾達電視,也因為「黨政軍問題」被迫撤資。

去年愛爾達電視為轉播北京奧運,申請五張頻道執照,NCC查出政府四大基金購買愛爾達大股東台達電的股票,台達電董事長鄭崇華,只好以個人名義吃下愛爾達股權,如以相同標準要求,富邦金也得出脫台灣大持股,才能換取過關。

據證交所統計,目前富邦金發行股數約八十一億二千多萬股,台北市政府持有約十二億股,以昨日市價每股三十九.三五元計算,富邦金最少要拿出四百七十二億元才能買回北市府持股,但目前台北市政府及市議會的態度,並不同意釋出持有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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