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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停聘狼師無薪可領 台教部傾向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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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24日電)教育團體今天上午呼籲教育部處理校園狼師陳年舊案,勿讓狼師被收押還可坐領半薪。教育部下午回應表示,未來將朝此方向修正教師法,讓因性侵案被停聘的教師不可領薪。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教師法修正前被停聘的教師,即使被收押也可領半薪。基金會估計司法程序進行的2至3年間,狼師仍可領30個月半薪,金額超過新台幣70萬元,不合情理。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今天下午受訪表示,修正案是否溯及既往,須以主管機關核准日期為基準。性侵教師倘若在11月23日新法施行前,經由教育主管行政機關依舊法作成「停聘」處分,就必須等到「停聘」期滿後,再由學校依據新法予以「解聘」。

至於狼師被停聘還可領半薪的問題,張美玲表示,將討論修法的可能性,讓因性侵案被停聘的教師停聘期間不可領薪水。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受訪時則建議,教育部應與法務單位協調,讓法院優先審理教師被控性侵案件,以縮短調查時程,不應讓由教師組成的性別平等委員會承擔查案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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