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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土增稅10%優惠 一生一屋重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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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君台灣台北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1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將原本「一生一次」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有條件放寬為「一生一屋」,在換屋時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重複適用10%的優惠稅率。對此,立委認為可望活絡房市買氣。

現行法律規定,買賣自用住宅,1人一生只能享有一次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但因重購退稅時,必須符合2年內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自宅用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增稅的餘額等條件,部分民眾無法享受優惠稅率。

有鑑於近來民眾因換屋需求、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增加,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有條件放寬規定,未來換屋民眾與其配偶和子女,在只擁有一戶房屋的情況下,所出售的都市地區土地面積不超過45坪、非都市地區不超過105坪,並且在出售之前,持有超過6年以上,同時出售的前5年沒有供營業或是出租使用,就可以重複適用10%的土增稅優惠,充分落實「一生一屋」的租稅優惠。

立委費鴻泰表示,這將會鼓勵民眾以小換大,刺激房市交易。

財政部也強調,雖然「一生一屋」的優惠完成三讀, 但原本「兩年內,以小換大的重購退稅」還是會優先適用。財政部預估,以民眾買賣房屋3次為例,國庫將會減少新台幣39億元的稅收,但是修法同時會帶動裝潢、家具產業的發展,仍有助於整體稅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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